9月26日22點14分,珠海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信息網發布消息,對原有的樓市限購、限價政策作出調整:在珠海中心城區購買144平方米以上戶型及在新城新區購買商品房不需要再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并放寬對外地人在珠海購買商品住房的房貸限制。珠海成為繼佛山之后,廣東省內第二個對限購“松綁”的城市。至此,全國僅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和三亞五個城市還未取消限購。
根據珠海《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建設的意見》,自印發日起,為了進一步優化戶型、優化住房發展空間布局、控制居住人口密度,在中心城區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購買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
同時,為鼓勵和引導居民到新城新區安居,新城新區橫琴、南灣、唐家灣、西部地區范圍內,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
此外,為更好吸引各類人才,提供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在珠海投資創業、工作就業的非本市戶籍居民,符合我市人才目錄的,可以憑投資創業、工作就業等相關憑證,在中心城區購買1套商品房。
《意見》還提出,放寬對在珠海投資創業、工作就業的非戶籍購房人的房貸限制;改進房地產價格管理體制機制,通過市場決定價格;進一步規范房地產開發建設、經營行為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引導居民合理自住的理性消費。(馮蕓清)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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