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發改委網站發布“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通知提出,將加快組織發電企業與購電主體簽訂發購電協議,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新核準發電機組積極一律納入市場化交易;認真制定優先發電計劃,允許優先發電計劃指標有條件市場化轉讓等。
分析人士認為,作為電改核心配套文件,放開發用電計劃是推動電力體制改革、推進電力供給側改革的一大步。
鼓勵簽中長期購電協議
通知的亮點部分包括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強調煤機發電小時最高上限內電網保障執行,鼓勵簽訂中長期購電協議等。通知明確,逐年減少既有燃煤發電企業計劃電量,規定2017年煤電機組不高于上年火電利用小時的80%,2018年以后逐年遞減。
申萬宏源分析師認為,市場電比例逐步提高在市場預期之中,提出不高于80%的比例,而非強行規定市場化比例,比預期更寬松。更重要的是,規定不超過當地煤電機組發電小時數最高上限,此前征求意見稿為不超過5000小時,由電網企業保障執行。這將對具備較強市場開拓能力,擁有用戶資源、電網資源、成本優勢的煤電企業獲得超額利用小時數提供了較強保障。
同時,通知明確新建煤電機組全部實行市場電,將推動電力供給側改革。通知規定9號文頒布后新核準的機組投產后全部進入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不再執行政府定價。
在目前電力過剩的背景下,這將有利于抑制盲目新建產能,有助于存量機組獲得更高利用小時數,有利于電力市場供給側改革。
此外,通知明確,規范市場化交易電量價格調整機制。優先發電計劃的制定要確保清潔能源及調峰機組等保障性電源發展需要;有序放開跨省跨區送受電計劃,逐步過渡到優先發電計劃和直接交易相結合;參與市場交易的電力用戶不再執行目錄電價。加快放開無議價能力用戶以外的電力用戶等購電主體參與市場交易,引導發電側放開規模與需求側相匹配。
利好售電側板塊
放開發用電計劃屬于新電改“放開兩頭、管住中間”的前者。其中,“管住中間”的輸配電價改革已經走在了前面,而屬于“放開兩頭”方面的發用電計劃和售電側放開工作進展則相對緩慢。此次文件的發布意味著電改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1月19日,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巡視員王強在例行專題新聞會上表示,發改委正在加快發用電計劃放開的步伐。按照要求,到2020年除了調節性的發電計劃以外,其他都要放開。
作為電改核心配套文件,放開發用電計劃文件曾于2016年7月征求意見。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文件新增了建立價格調整機制、制定優先發電計劃等內容,并且在發購電協議、退出懲罰機制、保障中小用戶參與交易等方面都進行了較為全面的規定。
新增交易電價調整機制,進一步推動折扣縮減。鼓勵燃煤發電企業在中長期合同中簽訂基于電煤價格的電價聯動調整機制。這一機制設立有利于煤電發電企業在高煤價情況下實現電價折扣的收窄,改善盈利情況。
清潔能源消納獲保障。不同于征求意見稿對可再生能源保障機制只字未提,此次強調在制定優先發電計劃時確保對風電、光伏、核電的保障性收購。
中金公司分析師許汪洋表示,2016年市場化交易電量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若煤電計劃電量縮小至上年的80%,預計今年市場交易規模可擴大至35%-40%,火電和售電板塊將率先受益。
轉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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