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辦發文力促金融服務“三農”欲降低融資成本


    作者:賈壯    時間:2014-04-23





      近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強調要從三個方面增強資本市場支持“三農”的能力,進一步健全農村金融體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整體融資成本。

      一是大力發展農村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逐步擴大涉農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發行優先股和二級資本工具。

      二是發揮農產品期貨市場的價格發現和風險規避功能。積極推動農產品期貨新品種開發,拓展農產品期貨業務。完善商品期貨交易機制,加強信息服務,推動農民合作社等農村經濟組織參與期貨交易,鼓勵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進入期貨市場開展套期保值業務。

      三是謹慎穩妥地發展農村地區證券服務業和期貨服務業。根據農村地區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風險意識教育和風險管理培訓,提升證券和期貨機構的專業能力,探索建立農村地區證券和期貨服務模式,支持農戶、農業企業和農村經濟組織進行風險管理,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按照《意見》部署,銀監會將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在創新農村金融產品方面,推行“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動態調整”的農戶信貸模式,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放款進度和回收期限。

      在創新農村抵質押擔保方式方面,要制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管理辦法,在經批準的地區開展試點。慎重穩妥地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健全完善林權抵押登記系統,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

      《意見》要求對于加大“三農”金融服務給予政策支持。

      一是財稅政策,要完善涉農貸款財政獎勵制度,擴大試點范圍,確保獎勵資金足額及時到位;要優化農戶小額貸款稅收優惠政策,不斷適應新形勢下農戶的新需求;要落實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的定向費用補貼政策,持續擴大基礎金融服務的覆蓋面;要完善農村信貸損失補償機制,探索建立地方財政出資的涉農信貸風險補償基金。

      二是監管政策方面,要對涉農貸款占比高的縣域銀行業法人機構實行彈性存貸比,優先支持開展“三農”金融產品創新;要對符合“三農”金融服務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要優化支農支小再貸款投放機制,保證再貸款主要用于支持“三農”和農村地區小微企業發展。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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