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不可單純追求經濟利益,還有責任促進社會公平
“國企紅利”能共享了!熱點聚焦·點擊財經改革關鍵詞①公平競爭
●將國企紅利上繳比例提高到30%,更多用于民生
國有經濟“內在循環”的格局有望打破
“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這些都清清楚楚地寫進了《決定》中,給廣大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家住北京朝陽區慧忠北里小區的退休老教師王華說。
國有企業向政府按一定比例上繳收益,在國際上是通行的做法。從2011年起,國家提高了對央企的紅利收取比例。煙草行業上繳比例為20%,石油石化等壟斷資源類企業上繳比例為15%,鋼鐵、運輸、電子等一般競爭性企業征收比例為10%,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企業上繳比例為5%。
“對國有資本收益的上繳比例和用途作出明確規定,是《決定》的一大亮點,也是社會關注的一個熱點。”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表示,過去國有資本收益使用上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上繳比例偏低,二是使用范圍偏窄,主要用于國有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改革重組、重大技術創新等。
《決定》提出,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的比例,到2020年這一比例將達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考慮到國企上繳稅收和自身發展需要等因素,紅利上繳比例定為30%是合理的,與上市公司的年度分紅比例水平相當。同時,國企紅利在使用上也將打破在國有經濟‘體內循環’的格局,納入公共財政的大盤子,統籌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白景明認為。
●國有資本不能哪些行業來錢快就專投哪些行業
要服務國家戰略,多承擔社會責任
“我們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白景明說。《決定》明確指出,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
如何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根據《決定》,國有資本要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除了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決定》還明確國有資本要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務方面作出更大貢獻。
“這意味著,國有資本不能哪些行業來錢快就專投哪些行業,其投資運營要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 白景明認為,將更多的國企紅利納入公共財政,將更多的國有資本投向公益性企業,相當于國有經濟承擔了一部分公共財政的責任。公共財政多了“幫手”,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將更加完善,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金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立長效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
——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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