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由中國社科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中小城市經濟發展委員會、東北亞開發研究院等單位聯合舉辦的《2013年中國中小城市綠皮書》發布會暨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座談會在京召開。《2013中國中小城市綠皮書》課題組從新型城鎮化的本質內涵和基本思路出發,結合中小城市發展實際,從集約智能、低碳綠色、協調和諧三個方面,構建了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質量評價體系。
總體城鎮化質量仍偏低
據中小城市綠皮書副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李學鋒介紹,考慮行政級別對城市發展產生重要影響,不同級別的城市、行政區劃不具可比性,評價對象剔除了地級以上城市以及未成為建制市的地級行政區劃,評價對象為1992個市縣(含368個縣級建制市和1624個非建制市的縣級行政區)。
此外,考慮到部分縣級行政區劃,盡管已經調整為市轄區,但由于遠離中心城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仍然相對獨立,因此,課題組將遠離中心城市的市轄區也納入評價范圍。同時,本研究在對市轄區進行評價時,剔除了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大直轄市的市轄區,對613個市轄區進行單獨評價。
評價結果顯示,2013年度中小城市的總體城鎮化質量指數為43.2。這表明,中小城市的總體城鎮化質量還比較低。在集約智能方面,中小城市在兩項指標上都遠遜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在低碳綠色方面,能耗偏高、水質不達標等問題還比較突出,而空氣質量則相對較好;在和諧協調方面,城鄉收入比略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城鎮化率與二三產業增加值比重之比也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綠皮書》提出,2000年—2012年,我國城鎮化率由36.2%提高至52.6%。其中,中小城市及其直接影響和輻射的區域的城市化率遠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僅為35.1%。根據預測,2020年中國城鎮化率將達到60.34%。屆時,全國將有8.37億人生活在城鎮中。與大城市、特大城市、巨型城市相比,中小城市人口壓力相對較小,在戶籍制度改革、公共服務提供等方面可以做到游刃有余。未來20年內,中小城市將成為提升城市化質量、推進城市化加速進行的主要戰場。
《綠皮書》建議,中國特色的新型城鎮化的總體思路,應該是以人口城鎮化為核心,以制度創新為保障,貫徹生態文明理念,構建合理科學的城市格局,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走集約智能、低碳綠色、城鄉一體、四化協同的城鎮化道路。當前,體制機制創新不夠、經濟結構不合理、資源利用方式粗放、生產要素聚集困難,城鎮體系不合理、城市之間惡性競爭嚴重,在城鎮化過程中各方利益沖突嚴重、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等,是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面臨的主要障礙和問題。
加快中小城市新型城鎮化,必須創新城鎮化的相關體制機制,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恢復撤縣設市工作,加大對中小城市建設發展的財稅支持力度,推動優質公共資源在不同城市、不同區域之間的均衡配置,改革行政管理體制;促進農業現代化與城鎮化相互協調,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進一步加大支農力度,創新農業科技體系,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與規模化經營;堅持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根據工業化進程和經濟發展水平,合理確定城鎮化目標,在城鎮化建設中堅持產業先行,建立產業園區城區化模式;推進信息化與城鎮化相互融合,建設智慧城市,利用城市信息資源提升城市生活品質;堅持城鎮化速度與質量并重,統籌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做到城市設計有機化、緊湊化,科學預測城鎮化速度,合理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強化城市管理;加快城鄉統籌發展,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體制機制,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實施多元化的農地征用補償政策,讓農民充分分享到城鎮化帶來的成果收益;對接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城市群,積極實施中小城市融入戰略,大力培育主導產業,提升專業化程度,走城市功能綜合化發展的路子。
中小城市劃分新標準出爐
《綠皮書》提出,依據中國城市人口規模和人口分布現狀,較為合理的城市規模等級劃分標準是:市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為小城市,50萬—100萬的為中等城市,100萬—300萬的為大城市,300萬—1000萬的為特大城市,1000萬以上的為巨型城市。中小城市包括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依據上述標準,實際上就是市區常住人口在100萬以下的城市。需要注意的是,此處所指的中小城市,不是建制市的概念,不僅包含常住人口100萬以下的建制市市區,也包括未成為建制市的縣及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中心城鎮。
截至2012年底,中國有建制市657個,其中直轄市4個,地級城市285個,縣級建制市368個。4個直轄市常住人口均超過千萬,屬于巨型城市。285個地級城市中,163個城市屬于中小城市,占比57.2%。368個縣級建制市中,除了極個別發達城市的市區人口接近或略超過百萬之外,多數建制市市區人口在數萬至數十萬之間。由于縣級建制市市區人口缺乏統一權威的統計數據,為便于分析和研究問題,可以將全部縣級建制市歸屬為中小城市。
除建制市之外,全國有48個地級區劃、1624個縣級行政區劃并非建制市,但這些地區(州、盟)、縣(自治旗縣、旗)的中心城鎮,也已經聚集了相當規模的人口,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與建制市的市區較為接近,中心城鎮居民享受著城市化的生活方式。因此,這些中心城鎮也可以歸屬于中小城市。
如何判斷哪些市轄區遠離市中心?此次研究采取的甄別方法是,市轄區內含有鄉鎮時,視為相對獨立發展的市轄區。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市轄區860個,其中含鄉鎮的市轄區數量為661個。考慮到直轄市的轄區,行政級別較高,與地級城市的市轄區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可以剔除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大直轄市的含鄉鎮市轄區48個。因此,可以納入廣義的中小城市范疇的市轄區為613個。
《綠皮書》提出,截至2012年底,中國共有市轄區860個。從行政區劃角度分析,這些市轄區均屬于縣級行政區劃。這些市轄區中,199個區已經成為完全城市化的“純城區”(即區內沒有鄉鎮,只有街道的區劃),其他661個市轄區均為含鄉鎮的區。市轄區在空間上是否相對獨立,無法一一統計。因此,課題組采用是否包含鄉鎮作為判斷標準,即僅對包含鄉鎮的市轄區進行評價。同時,考慮到直轄市的特殊性,課題組將直轄市的市轄區也剔除在外。除去直轄市含鄉鎮的48個市轄區后,本研究的評價對象包含613個含鄉鎮的市轄區。
截至2012年底,613個含鄉鎮的市轄區行政區域面積53萬平方公里,總人口13824.6萬人,2012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4.4萬億元。也就是說,這613個市轄區以5.6%的國土面積,承載了全國10.2%的人口,創造了27.7%的國內生產總值。2012年,613個市轄區的人均地區生產總值為49821.2元,高出全國平均水平29.9%;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2736.4元,相當于全國平均水平的92.6%;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0465.8元,高于全國平均水平32.2%。
《中小城市綠皮書》主編、中小城市經濟發展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兼秘書長楊中川表示,中小城市科學發展評價體系要根據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和完善,評價體系最終要服務于中小城市科學發展,中小城市能夠在科學評價體系的引導下實現以人為本的全面發展、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評價體系構建的目的就達到了。(本報記者李遠方)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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