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銀監會了解到,涉農貸款投放在5年內增長3倍,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余額18.5萬億元,比2007年末增長12.4萬億元,涉農貸款年均增幅保持在20%以上。
農村金融改革成效顯著
農村信用社改革不斷深化。農村信用社(含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資本充足率達到11.8%,不良貸款率下降為4.5%,系統性風險基本化解。截至2012年末,農村信用社涉農貸款余額5.3萬億元,其中農戶貸款2.7萬億元,分別占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30%和農戶貸款的75.2%;承擔了全國98.4%的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和67.7%的金融機構空白鄉鎮覆蓋任務。
農村金融服務網絡覆蓋范圍擴大。2009年以來,累計解決1249個鄉鎮的金融機構空白和708個鄉鎮的金融服務空白問題。截至2012年末,縣域物理網點數量達到11.3萬個,年均增加超過1000個;鄉鎮新布設ATM機、POS機等電子機具231.7萬臺,較2007年增長29.5倍;在40萬個行政村設置了助農取款服務點,小額取現轉賬電話覆蓋30.4萬個行政村。農村保險服務網點達到2.2萬個。
涉農信貸投放和服務創新取得階段性成效。2009年以來,涉農貸款已連續4年實現“貸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貸款平均增速”的“兩個不低于”目標。2012年末農村基礎設施和農田基本建設貸款余額較2007年末增加1.8萬億元。組織開展進村入社區、陽光信貸、富民惠農金融創新等“三大工程”,支持各地開展“三權”抵(質)押試點,推廣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農村金融需求滿足度和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農村金融基礎設施日益完善。目前,全國約有3.8萬個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接入人民銀行跨行支付系統,4萬個農村地區銀行營業網點開辦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深入開展農村信用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建設,為1.48億農戶建立了信用檔案,對9784萬農戶進行了信用評定。進一步推進送金融知識下鄉、金融知識進課堂試點等活動。
農村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初步建立。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實行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給予費用補貼,2007年以來累計安排各類補貼資金137億元。制定實施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減少稅收負擔。對農村金融機構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比大型商業銀行低2至7個百分點;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2012年累計發放超過2000億元。免除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費,設立農村網點和涉農金融產品市場準入綠色通道,實施彈性存貸比、降低農戶貸款風險權重等支持性監管政策。
支農服務監管制度從無到有。限制農村信用社撤并農村地區網點。2011年實施新組建農村商業銀行股東支農服務承諾制度,2013年全面推廣董事會下設“三農”服務委員會,指導建立符合“三農”金融需求特點的組織架構、決策機制和經營模式。持續監測涉農貸款投放,建立縣域法人存款用于當地的考核制度,將考核結果與存款準備金率、監管評級、市場準入掛鉤。
完善組織體系促進服務創新
在涉農信貸業務大發展的同時,機構建設亦在加速推進中。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多層次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深入推進。數據顯示,該試點目前已推廣到全國12個省份,942個縣,農業發展銀行五年來批準在中西部新設85家縣級營業機構;郵政儲蓄銀行3623家具備信貸投放功能網點設在縣和縣以下地區;股份制和城市商業銀行五年來縣域網點增設1611家;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939家,其中62%位于中西部地區……
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逐步拓寬,重點保障糧棉油收購儲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組建郵政儲蓄銀行,并加快健全郵政儲蓄資金的回流機制。與此同時,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穩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已組建村鎮銀行876家,累計向74.2萬農戶發放了2002億元貸款。
此外,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啟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積極發揮資本市場作用,農產品期貨品種體系基本形成。初步建立以扶貧貼息貸款為主體的扶貧信貸體系。
加大對農村的金融服務,不僅要設立網點,更要將合適的金融產品帶進農村。
近年來,各地金融機構結合農村金融服務需求特點,積極創新“量體裁衣”式的金融產品。如運用微貸管理等技術,積極擴大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覆蓋面;圍繞地方支柱行業、特色產業開發產業鏈信貸產品;創新適合農村客戶需要的結算工具等。
在浙江地區,各金融機構圍繞農業產業鏈條、林權抵押等重點領域不斷提升產品的創新層級。如農行在嘉興地區,針對生豬和甲魚養殖,以“龍頭企業+生產基地+農戶”增信模式開發了兩條產業鏈融資產品,目前已累計發放貸款2.5億元,辦理結算業務逾10億元。
寧波以“兩權一房”抵質押貸激活農村“沉睡資本”。截至5月末,寧波地區各金融機構已累計向4500逾名農戶發放“兩權一房”貸款近7萬億元。
此外,各地金融機構還因地制宜推出集體林權抵押貸款、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信貸+保險”產品、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惠農卡”等創新產品,為萬億農民安居致富提供融資保障。
政策推動改革向縱深挺進
政策推動,被認為是近年來農村金融改革成效卓著的主要原因。
在多年推動農村金融創新的基礎上,人民銀行于2011年7月分別印發《關于建立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專項監測報告制度的通知》和《關于開展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的通知》,建立了按季度監測制度,強化了對縣域金融機構涉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全面提高了信貸政策對“三農”的導向力。
銀監會方面,為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涉農信貸投入,銀監會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存貸比彈性考核制度,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將利用央行支農再貸款發放的貸款從存貸比分子中相應扣除,并允許涉農貸款旺季臨時性突破存貸比指標。緩解村鎮銀行設立初期資金不足問題,村鎮銀行成立后五年內不考核存貸比指標。
此外,銀監會還放寬涉農不良貸款監管容忍度,對因災導致農業生產受影響的,允許貸款合理展期,不降低信用評級;將涉農小微企業和農戶貸款風險權重從100%下調到75%,降低其資本占用;在監管評級指標中增設“支農服務情況”評分項;減免農村金融機構監管收費。
在多個部門、多項政策的共同支持下,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力度持續加大。然而受農業弱勢和弱質性等因素制約,農村金融服務仍是整個銀行業最為薄弱的環節。如何繼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仍是擺在各級金融管理部門面前的一道難題。
人民銀行表示,今年仍將繼續推動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扎實推進農業銀行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持之以恒地通過改革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按照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原則,下一階段,銀監會將繼續督促金融機構將有限的信貸資源重點投放到“三農”領域,確保涉農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同時,緊密跟蹤國家農業產業政策,研究出臺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的政策,大力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展,促進農業的規模化經營、集約化管理和產業化發展,指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監管政策安排方面,銀監會將繼續完善彈性存貸比考核機制,最大限度向糧食主產區、經濟薄弱地區的縣域法人機構傾斜。對定位清晰、管理規范、支農力度大的機構建立機構和業務準入的“綠色通道”,并擴大縣域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的考核范圍。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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