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計署1號公告透露多項財政預算改革方向


    作者:紀睿坤    時間:2013-01-18





      國家審計署1月16日公布《關于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下稱“《整改結果》”),這份例行的1號公告提出,將規范完善政府性基金收支結轉和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具體辦法;其對縣級政府財政行為和一些產業項目專項資金撥付予以警示;并繼續對民生項目中的問題進行揭示。

      《整改結果》沒有明確提及,改革措施會否強行向地方推廣。但繼上年專項提出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后,此次針對政府財政管理行為下沉到18個省區市的縣一級政府,審計署警示其存在非稅收入較高,違規減免財政性收入,民生資金計提不足等問題。就非稅收入(含政府性基金)較高的結構性問題,地方整改反饋描述尚比較籠統。

      這些措施旨在建立“統一完整的政府預算體系”。審計署的報告對地方政府預算制度的改革尚無行政規范力,仍需中央和國務院根據其透露的改革方向,逐步向地方推廣。

      預算改革突破

      《整改結果》顯示,通過編制專門報表,建立項目庫,規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將成為2013年預算編制的新增改革措施。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僅約中央公共財政收入1/16,而在許多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讓收入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已占公共財政一半。

      依照財政部2012年兩會提交全國人大的報表,2011年中央政府性二十六類(項)基金中,預算收入規模和管理爭議都較大的是鐵路建設基金(648億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290億元);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98.11億),彩票公益金(261.50億)等。

      審計署報告指出,中央部門在編制2013年預算時,增報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結余資金情況表,將政府性基金結余納入部門預算,并優先動用和消化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結余資金。

      財政部正在會同鐵道部研究根據鐵路投資建設和管理體制的改革情況,完善鐵路建設基金征收政策。對南水北調工程基金欠繳問題,財政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相關地方政府切實履行基金征繳責任。

      文件中還明確提出,將研究制定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辦法,項目庫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審計署認為目前中央一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不細化、下達時間晚”。

      其還首次提出,將逐步減少公共財政預算用于國有企業的支出,加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資金調入公共財政預算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這與社會呼吁國企“紅利”用于民生的意思相同。

      文件還提到,總結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試編經驗,規范編制流程,完善編制方法,為2013年向全國人大報送全國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做好準備。自2010年中央政府開始編制此項預算以來,業內一直有其將在今年呈交兩會審議的預期。

      此外,對委托進出口銀行管理的外國政府貸款利息收支,擬在中央財政預算和決算草案中單獨列表反映。此前對外國貸款的數額,公眾了解并不全面。

      在中央政府預算透明的詳細程度上,文件提出應繼續加大預算公開力度,將中央本級公共財政支出預決算公開的內容基本細化到款級科目,教育、醫療、社保等重點支出細化到項級科目。

      在對縣級政府財政管理的審計中,審計署發現其存在非稅收入占比較高,穩定性和可持續性較差;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虛增財政收入;縣級財政支出壓力較大,一些地方民生資金計提不足;對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約束,財政管理還不夠規范等問題。

      在外界最為關注的非稅收收入占比高的結構問題上,審計署摘編的各地反饋仍較為籠統。這一收入已占多數地方政府公共財政半數以上。已被外界視為下一階段推行新型城鎮化的瓶頸所在。

      文件還提及到與之相關的改革內容有: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間收入劃分,結合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等稅收制度改革,研究調整和優化中央與地方收入分配關系的方案,爭取先在義務教育、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盡快界定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

      保障房整改率過半

      隨著國家審計署2013年第1號公告出爐,歷經半年多整改,有關保障房整改清單也初步面世。

      根據審計署1月16日發布“關于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披露的結果,對于2011年審計發現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資金53.14億元,相關地方已補提或補繳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26.67億元,整改率為50.2%。

      另外,對于被截留挪用的52.88億元保障房專項資金,26.99億元被歸還原資金渠道,整改率為51.04%。

      “從數據上看,整改到位情況還是比較樂觀的。”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在近兩年地方土地出讓收入縮水,地方融資平臺將面臨風險的背景下,未來保障房資金管理形勢或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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