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版巴Ⅲ過渡路徑漸明:儲備資本達標六年兩步走


    作者:聶偉柱    時間:2012-09-10





      [ 過渡期安排征求意見稿規定,儲備資本要求在2013年提升0.5個百分點,此后5年,每年提升0.4個百分點,最終達到2.5%。最低資本要求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并不享受過渡期政策優惠 ]

      作為“中國版巴Ⅲ”的主體,《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資本辦法》的過渡期安排日前出爐。

      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透露,不久之前,銀監會曾就《資本辦法》的過渡期具體安排,向部分銀行下發“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所謂的過渡期安排,實際上只針對儲備資本要求2.5%而言。征求意見稿為之制定了“六年兩步走”的達標路徑:《資本辦法》實施的第一年,也即是2013年提升0.5個百分點;此后5年,每年提升0.4個百分點,最終達到2.5%。

      而最低資本要求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并不享受過渡期的政策優惠;逆周期資本的計提規則,則尚有待銀監會的另行規定。

      “六年兩步走”

      在“中國版巴Ⅲ”體系中,《資本辦法》素來被視為最主要的構件。也正是因為其影響深遠,監管層對之慎之又慎,出臺時間也一再延后。2012年6月《資本辦法》終于出臺,為了盡量減少新規的沖擊,監管層給予了商業銀行一定的過渡期,即在2018年底前達到該辦法規定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

      “那只是粗線條的規劃,過渡期具體落地有待細則。”上述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表示,此次征求意見稿就是回答所有銀行都關心的過渡期具體安排。

      具體來看,根據征求意見稿,對于最低資本要求即核心一級資本、一級資本、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6%、8%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不設過渡期。

      對于儲備資本要求2.5%設定過渡期安排,商業銀行應滿足分年度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即2.5%的儲備資本要求分解為兩大階段:辦法實施的第一年,即2013年末提升0.5個百分點;此后5年,即2014年至2018年每年增加0.4個百分點,6年合計達到2.5%。

      在這一規定下,對系統重要性銀行而言,2013年底,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分別要達到6.5%、7.5%、9.5%;此后每年各級資本充足率增加0.4個百分點,至2018年末,上述三個指標分別達到8.5%、9.5%和11.5%。

      其他銀行由于不需提1%的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2013年底,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則分別達到5.5%、6.5%和8.5%;2018年底則需達到7.5%、8.5%和10.5%。

      “對于各級資本充足率指標給予一定的過渡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某上市銀行具體負責落實新資本協議的人士稱,但銀行補充資本是非線性的,后5年每年增0.4個百分點的安排可能有些過于理想化。“某個時期盈利好,資本市場行情又好,可能一下增加一兩個點,但也有時期內外部條件均不理想。”

      公平性隱憂

      目前,銀監會對大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為11.5%,對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為10.5%。即將于2013年實施的《資本辦法》對于系統重要性銀行和其他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分別為11.5%和10.5%,與現行監管要求保持一致。

      征求意見稿要求,商業銀行2012年底的各級資本充足率水平已達到《資本辦法》規定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的,過渡期內各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達標標準,并應維持達標水平。

      未達到《資本辦法》規定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的,過渡期內各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下降,并應按照分階段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制定資本規劃,在過渡期內逐步達標。

      上述上市銀行具體負責落實新資本協議的人士稱,無論已經達標銀行需要持續達標,還是未達標銀行要求只升不降,都反映出了監管層的一個導向:商業銀行應盡早達標。

      16家上市銀行年中報顯示,今年6月末,五大行資本充足率均在12%以上,其他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也達到11%以上。也即是說,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均滿足《資本辦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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