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鼓勵民資細則本周收官,電信流通等領域亮綠燈


    作者:李雁爭 秦菲菲    時間:2012-06-29





    要求在上半年出齊鼓勵和支持民資的“非公新36條”細則本周將收官。截至目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保險、電力、電信等領域的超過20余項細則已經相繼出臺。

      工信部

      電信業八重點領域放行民間資本

      探尋多年的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之路亮起了“綠燈”。

      6月27日,工信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八大重點領域。

      工信部稱,為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信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推動資源共享”的要求,特發布《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提出引導民間資本通過多種方式進入電信業,積極拓寬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和參與范圍。

      同時,加快推進電信法制建設,為民間資本參與電信業競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根據《實施意見》,上述八個重點領域,即鼓勵民間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鼓勵民間資本開展接入網業務試點和用戶駐地網業務;鼓勵民間資本開展網絡托管業務;鼓勵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申請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信息網絡系統集成、用戶管線建設以及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等企業資質;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站機房、通信塔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鼓勵民營電信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另外,工信部還從法制建設、加強監管、完善服務、營造“走出去”環境,以及加強指導和監督等五個方面提出了民間資本進入電信業的具體保障措施。

      “從市場狀況來看,基礎運營商已經逐漸參與競爭,民間資本進入其實很早就已經開始。”業內人士認為,《實施意見》的出臺提供了更為明確的信號,政府對壟斷行業的保護將不再繼續。

      隨著民間資本逐步進入,通信費用降低是必然的趨勢,有利于消費者;對現有制造商、服務商而言,競爭加劇促使企業加強經營和管理,增強綜合實力。

      商務部

      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無障礙

      民間資本進入商貿物流領域的障礙破除。

      記者昨日獲悉,隨著落實“新36條”實施細則最后時限的迫近,商務部也于日前下發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的實施意見》,明確鼓勵和引導工業消費品、生產資料、流通領域,餐飲住宿行業,生活服務和商務服務領域民間投資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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