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6月11日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簡稱《行動計劃》。根據《行動計劃》,2012—2015年,我國將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完善工資制度,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改善勞動條件,強化勞動安全,保障勞動者的工作權利。
《行動計劃》提出的目標包括,2012—2015年,年均城鎮新增就業90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穩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13%以上。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加快勞動標準體系建設,規范勞動定額標準管理。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在實施安全生產戰略方面,《行動計劃》提出,到2015年,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高危行業中央企業應急平臺建設完成率達到100%,重點縣達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和商貿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上企業均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以上;到2015年,交通運輸、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以及冶金等8個工貿行業規模以下企業均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要繼續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設定的職業安全健康指標。將面向城鄉勞動者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實現到2015年,全國技能勞動者總量達到1.25億人,其中高技能人才達到3400萬人,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7%左右。將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作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結案率達到90%。
來源:證券時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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