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多地設立價格調節基金應對物價上漲


    作者:席敏 袁軍寶 張晶    時間:2012-05-28





    近日,中國沿海經濟大省山東就規范征收和使用價格調節基金的規定向社會征求意見,以便在物價大幅波動時更好地動用這一基金,對生活困難民眾或是重點行業進行補貼。在物價上漲壓力持續的背景下,這種針對性強的基金正被越來越多的中國地方政府重視。

      物價上漲過快是中國民眾近年來最為關注的一個話題。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國的CPI上漲速度相比新世紀之初有所加快,2001至2006年的CPI平均值僅為1.33%,而最近5年卻達到3.74%,2011年甚至達到5.4%。

      為應對物價上漲,中國不少省市采取了補貼種植養殖和生產加工環節補貼的措施,比如山東曾籌集8750萬元資金,啟動實施“菜籃子”產品生產扶持項目;海南去年各級財政計劃安排超過9.8億元資金,用于瓜菜種植、種苗補貼、養豬補貼等。

      類似的物價調控顯然需要巨額資金支持。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湖南、湖北、廣東、江蘇等20多個省份以省政府名義出臺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同時,一些地市也開始密集設立價格調節基金。深圳市今年上半年將啟動開征價格調節基金;從7月1日起,安徽巢湖市也將開始征收價格調節基金。

      山東省近日發布的《山東省價格調節基金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價格調節基金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設立,通過多種方式籌集,用于調控價格、穩定市場、補貼困難群眾生活的專項資金。

      據山東省政府法制辦法制一處副處長崔艷介紹,截至2011年底,山東已有13市設立價格調節基金,用于向城鄉低收入居民發放臨時價格補貼、扶持“菜籃子”生產和流通、補貼地方糧油儲備、緩解社會公用事業價格矛盾等。

      盡管多個省市已設立價格調節基金,但從實際操作情況來看,不少地方價格基金的征收和使用還不規范。記者對比中國多個省市價格調節基金征收管理辦法發現,各地征收部門不一,代征費用比例也五花八門。

      有的省市將地稅部門或物價部門制定為統一征收部門,有的則是地稅、財政等均可征收,還有的地方指定相關歸口管理部門為具體代征部門。不少省市允許代征部門征收一定的代征費用,有的地方代征費用竟占到代征額的10%。

      山東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所長張衛國說:“征收部門的不統一可能導致征收過程中出現多征、少征、漏征以及代征費用較多等問題,不利于價格調節基金的統籌安排,也容易造成浪費。”

      在具體使用上,一些地方存在使用不足的問題。截至2011年底,山東省有13個市建立了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累計征收50多億元,而使用只有20億元,占比僅40%。此外,一些地方并沒有把這一基金完全用于物價調控。

      專家認為,設立價格調節基金對于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穩定市場供應和防止民生商品過度波動等起到重要作用,但在具體征收和使用上應有明確規范,防止這一基金被亂收和濫用。山東財經大學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陳華說:“價格調節基金一定要確保專款專用,用到涉及物價最關鍵的地方,防止出現濫用和挪用的情況。”

      中投顧問宏觀經濟研究院馬遙認為,應該制定啟動價格調節基金的靈活機制,確保運用得當。“應當明確規定價格調節基金的使用范圍和具體情形,規定籌集基金在各情形中的使用規模,并建立生產與消費市場的價格監測分析機制,提高價格調節基金使用的前瞻性。”馬遙說。

      崔艷說:“過去很多地方都對價格調節基金當年征收的使用比例沒有明確規定,導致在使用過程中缺乏指導,這次我們制定的辦法中就規定,年度使用規模應當不低于當年籌集數額的80%,將確保這一基金能及時足額使用到位。”(席敏 袁軍寶 張晶)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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