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構性減稅:2012年積極財政政策“主角”


    時間:2012-02-01





      減少間接稅是結構性減稅的關鍵

      2008年底至2009年初,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中央政府實施了兩年新增4萬億元的投資計劃,在效果明顯的同時帶來了通脹、產能過剩、房地產泡沫和地方債四大問題。

      2011年貫穿全年的通脹和房地產雙調控,疊加外部環境惡化的沖擊,使經濟出現回落趨勢。預計2012年中國經濟“有拐點、無趨勢”,全年GDP同比增速8.5%左右。

      如何穩增長值得深慮。從經濟工作會議對2012年宏觀政策的定調――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可以看出,財政政策在2012年將有更大的發揮空間,但“積極”的含義有所變化。

      大規模的增支目前已難以為繼,原因一是當前的經濟不利影響不會大于2008年底到2009年初,沒有大規模增支的必要;二是前述后遺癥的影響尚未消除。

      因此,財政政策的另外一面――減稅將成為2012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心。

      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為減稅提供了空間。而減少間接稅是結構性減稅的關鍵。從我國財政收入結構來看,稅收收入占比在80%以上,而稅收中又以間接稅的比重最高。

      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之和扣除出口退稅計算間接稅,以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來計算直接稅,可以看到,間接稅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在65%左右,直接稅比重只有25%。間接稅的征稅環節多且稅率高,稅收通過層層流轉,最終傳導到商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之中,推高了物價和服務項目的價格,最終使消費者承擔了更多的稅負,也是整體宏觀稅負較高的主要原因。

      因此,減稅的方向應是通過減少間接稅以降低宏觀稅負水平,而營業稅改增值稅則是減少間接稅改革的重要起點。

      經濟結構轉型呼喚財政體制改革

      未來經濟的發展需要加快經濟結構轉型的步伐。由于財政政策具有引導投資和矯正資源配置的職能,通過財政體制的改革和完善,可使財政政策更加有力地促進經濟結構轉型的步伐。

      從經濟結構轉型的角度來看,財政體制改革有以下幾個方向。

      一是通過改進稅制及支出結構,更好地發揮財政的收入分配職能。可通過調整所得稅、轉移支付等方式調節可支配收入,或通過商品稅、價格補貼、公共品提供等方式調節消費成本,從而達到增加消費、擴大內需的目的。

      二是通過支出引導和稅收優惠等方式,加強對服務業、戰略新興產業等重點行業的扶持力度,促進產業結構的升級。

      三是通過資源稅、環境稅等稅收方式,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的稅負,達到調節相關企業的生產方式,壓縮相關行業投資規模的目的,進而推動產業升級和節能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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