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間,通過海外建廠、上市融資、國際合作以及引進技術等多種渠道,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競爭實力將顯著增強,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國際化發展體系初步形成。
商務部、發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近日聯合出臺《關于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進程保駕護航。
根據《意見》,節能環保產業、新能源產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新材料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將瞄準新一輪競爭的制高點,在更廣闊的全球舞臺上大展拳腳。
“十二五”期間,通過海外建廠、上市融資、國際合作以及引進技術等多種渠道,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競爭實力將顯著增強,一個全方位、多層次的國際化發展體系初步形成。
參與高層次競爭
《意見》指出,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要把握經濟全球化的新特點,逐步深化國際合作,積極探索合作新模式,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合作,從而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發展能力與核心競爭力。
為實現上述目標,促進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四個方向業已明確:一是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研發、制造、營銷等各環節的國際化發展水平,提升全產業鏈競爭力;二是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企業、產業聯盟、創新基地的國際化發展能力,提升市場主體競爭力;三是營造有利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良好環境,完善支撐保障體系;四是處理好兩個市場的相互關系,夯實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國內基礎。
根據《意見》,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化進程將堅持市場導向、提升優勢、重點推進和統籌發展四項基本原則,通過政府引導、上下聯動等方式,力爭到“十二五”末期,戰略性新興產業國際分工地位明顯提升,國際化主體的競爭實力顯著增強,貿易和投資規模穩步增長,全方位、多層次的國際化發展體系初步形成。
屆時,我國將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點門類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國際化發展示范基地,形成集群效應;重點支持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領軍企業,發揮帶動作用,進而促進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對外貿易快速增長。
《意見》指出,要把國際化作為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重要途徑,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夯實國內市場基礎,著力營造良好環境,鼓勵和引導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在更寬領域、更大范圍利用全球創新資源,努力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總體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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