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機以來,央行先后與13個國家和地區簽署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在央行與泰國銀行簽署了700億元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之后,金融危機以來,中國已先后與13個國家和地區貨幣當局簽署了相關協議,總規模達到1.2912萬億元人民幣。
經國務院批準,2011年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與泰國銀行在曼谷簽署了中泰雙邊本幣互換協議,旨在加強雙邊金融合作,促進兩國貿易和投資,共同維護地區金融穩定。互換規模為700億元人民幣/3200億泰銖,有效期三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業界專家指出,在新興市場匯率和利率都有波動的情況下,開展貨幣互換對泰國來說好處是比較突出的,因為泰國的宏觀經濟穩定性和中國比不在一個層次上,通過與中國簽訂貨幣互換協議,能夠提高泰銖的穩定性,進而提高整個宏觀經濟的穩定性。同時,貨幣互換規模的擴大也有利于人民幣走向國際化。
至此,金融危機以來,央行已與韓國、馬來西亞、白俄羅斯、印度尼西亞、阿根廷、冰島、新加坡、新西蘭、烏茲別克斯坦、蒙古國、哈薩克斯坦、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貨幣當局簽署了13個雙邊本幣互換協議。(閆立良)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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