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濟南11月24日電 記者 袁軍寶、席敏 從5月底開工只有約三分之一,到10月底開工率超過100%,今年我國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開工任務在各地努力下完成。但記者調查發現,保障房按時開工并不意味著安居工程從此可高枕無憂,今后如何公平分配、混居聚居如何完善、配套維護如何保證依然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保障房工程開工“發力”之后,還需要有更“給力”的后續制度保障。
分配:公平機制如何完善
“十一五”期間我國共開工建設1630萬套各類保障性住房,到今年上半年約有1100萬套可以入住。今年又有1000萬套保障房開工,隨著大批保障房陸續進入分配環節,如何確保分配公平公正這條安居工程“生命線”,將顯得越來越突出。
今年以來,不少地區被曝出不符合條件的人群享有保障房的現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16個城市的審查也發現有2.4%的家庭不符合條件。雖然被查出和曝光的比例不大,但在社會上已造成惡劣影響。這警示一些地方政府,如果不在審查制度、信息透明、監督處罰等方面嚴堵漏洞,今后保障房大批量入市時可能會帶來更多社會問題。
除了程序公平外,記者采訪發現,還有一部分分配不公平和變相走樣,必須通過不斷完善分配制度來解決。
保障房“私有化”是近期人們熱議的話題之一。今年山東平原縣開始試點廉租房“共有產權”制度,廉租房租戶可出資購買保障性住房80%的產權。2010年底甘肅省出臺政策在全省多個地區實行廉租房共有產權制度。從今年起,青海省廉租房將實行合同管理,根據被保障家庭的意愿,廉租房實行共有產權制度。
一些分析人士對這種“共有產權”的模式表示擔憂。山東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李鐵崗說:“廉租房、公租房是政府需要承擔的重要公共職能,按政策不能出售,可以出售的是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保障分層是比較清楚的,一些地方為解決資金困難變相出售保障房,表面上一些被保障對象受益了,但在更大層面會引起社會資源的分配不公。”
企業大量參建保障房會否影響分配公平也是人們的擔憂之一。記者了解到,目前參建公租房的多為當地有實力的大企業,這和“只有距離城區較遠的獨立工礦企業和住房困難戶較多的企業”的相關規定有一定區別。
山東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藺棟華說,企業建設公租房之后會優先分配給本企業職工,對企業和地方政府來說是雙贏,但對于未能獲批建的其他企業及低收入群體而言就會產生不公,公租房如果成為一些有實力企業的特權,肯定會造成不公平。
此外,如何盡快完善退出機制也是當前分配環節所面臨的問題。近期,濟南一位市民因年收入超過廉租房申請標準十幾元錢而面臨被退租的尷尬。專家認為,對于這種動態“退出”機制,目前執行過程中政策并不清晰,到底是強行退租還是提高租金水平,還是轉到公租房,還需相關制度不斷完善。
居住:“混居”“聚居”矛盾如何應對
保障房該如何規劃布局,已引起不少人的重視。隨著大批家庭入住保障房,這一問題逐漸顯現。不少人認為,低收入群體聚居在一起很可能會產生“貧民窟”;但也有人認為,普通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同樣會產生生活習慣不同、物業承受能力不對等問題。今后如何解決這些不斷出現的問題,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智慧。
濟南市天和新居是濟南新建成的廉租房小區之一。2010年年初住戶陸續開始入住,由于廉租房分配初期房源緊張,濟南市采取了優先照顧低保戶和殘疾人員的方式,因此年齡結構偏大、殘疾人較多成了這一小區的特點。
在天和新居外散步的濟南市民張正對記者說:“小區雖然挺新,院子也收拾得干凈,但整體老、弱、殘的氣氛還是讓人壓抑,對于成年人還好,但對于一些未成年的孩子來說,這樣的環境恐怕會影響較大。”
為減少保障房小區“標簽”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一些地區采取普通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方式來實現“混居”。山東省今年提出,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按原則上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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