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新十年扶貧綱要將出,地方或自主決定貧困線


    作者:劉玉海    時間:2011-11-16





      這是開展扶貧工作,需要解決的第一個難題

      在美國,對“窮人”最新的劃分標準是:四口之家年收入不低于2.23萬美元;在中國,根據2010年的官方標準,年人均純收入低于1274元的便是扶貧對象。

      顯然,中美兩國貧困線差異懸殊。其實,中國的貧困標準不僅遠低于美國,甚至遠低于一些遠比中國貧窮、落后的非洲國家。

      這遭到從世界銀行到中國學界,乃至政協委員的廣泛批評,紛紛呼吁中國上調貧困標準。

      據了解,中央將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并授權各地根據當地實際制定高于國家扶貧標準的地區扶貧標準。

      北京師范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李實測算結果顯示,若扶貧標準上調至2000元,中國貧困人口將達到1.3億人。不僅貧困人口結構將發生重大變化,扶貧方式也將隨之改變。

      20年沒變的貧困線

      各國對貧困的定義,多從經濟層面對收入和消費進行考量,可分為“絕對貧困”標準和“相對貧困”兩種模式。

      絕對貧困標準,是指在一定的時間、空間和社會發展階段下,個人維持基本生存所必需消費的物品和服務的最低費用,即“貧困線”——在中國,則被稱為扶貧標準。凡是人均年收入低于該貧困線的人口,就是貧困人口。相對貧困標準,則會隨國民人均收入變化而變化。

      目前,發達國家除美國外,主要采用相對貧困標準,發展中國家采用絕對標準的比較普遍。“可以采用絕對標準,也可以采用相對標準,但標準不能太低。”李實認為。

      廣為人知的絕對貧困標準是世界銀行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提出的,一是赤貧標準,相當于最低生存線,為按購買力平價每人每天消費1美元;二是貧困標準,為購買力平價每人每天消費2美元。2008年,世界銀行將前者提高至1.25美元。

      “他們也僅僅是作為國際間比較和監測使用的。世界上幾乎沒有國家采用這樣的標準作為自己的貧困標準。”中國社科院農村所貧困室主任吳國寶強調,“并不存在所謂的國際通用的貧困標準。”多數發展中國家將其貧困線定在上述世行的兩個標準之間。

      2000年以前,中國一直采用的是1986年確定的206元的扶貧標準。這一農村貧困標準,為維持最低生存的“絕對貧困”標準,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熱量的最低營養需求為基準,再根據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費結構來進行測定。此后,這一標準依據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進行更新。到2007年,這一標準是785元。

      這意味著,在20多年里,中國的扶貧標準一直未曾上調,個別年份甚至是下降的。“由于貧困標準是根據物價變動上調的,因此,在糧價上漲迅速的個別年份,實際上相當于貧困標準下降了——窮人的食物支出占比較大、恩格爾系數較高。”李實解釋說。

      中國785元的貧困標準,按照2005年的美元購買力平價約為人均0.57美元,在世界銀行對75個國家的抽樣調查中,是最低的。

      即使從中國貧困標準與人均收入關系來看,中國扶貧標準占農民收入水平也是全世界最低的。

      偏低標準的背后

      進入21世紀以后,中國方方面面都認識到貧困標準太低。2000年,政府尤抱琵琶半遮面的適當調高了扶貧標準,劃定了另一條更接近于1美元標準的“低收入標準”——865元。

      2008年,扶貧標準和低收入標準合一,統一使用1067元作為扶貧標準。此后,隨著消費價格指數等相關因素的變化,標準進一步上調。2009年,提至1196元,2010年又根據消費價格指數變化,常規調整至1274元。相應地,扶貧對象由2007年底的1479萬擴大到2008年底的4007萬,此后逐漸下降至2010年底的 2688萬人。

      不過,1196元的新扶貧標準,仍被視作偏低——比1404元的農村“低保”標準還要低200多元。以1196元的貧困標準計算,中國2010年的貧困人口是2688萬人,貧困發生率不到3% .

      “在中國這種低收入水平國家,如此低的貧困發生率,說出來別人都不會相信。”李實說。可資對照的是,美國最新公布的貧困發生率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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