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今起大幅提高


    作者:田欣    時間:2011-11-01





    本報訊 (記者田欣)昨日,財政部發布第65號令,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從11月1日起大幅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企業稅負、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稅負將降低。此外,新修訂的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也在11月1日正式實施。

      起征點最高月銷售額2萬元

      根據財政部第65號令《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規定調整為: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而此前的規定是: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營業稅方面,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5000~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而此前的規定是: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1000~5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100元。修改后的實施細則于11月1日起實施。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張鵬指出,本次調整對所有企業來說都是普惠的,特別是對小型微型企業起到減負作用。

      國務院在10月中旬發布九條金融財稅措施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其中,就明確要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

      將產生三種減負效應

      張鵬表示,起征點提高將對企業產生三個減負效應,一是企業納稅減少,二是利潤增長,三是隨著稅負降低企業直接融資能力也隨之提高。

      那么下一步是否有必要下調稅率?張鵬就表示,調整起征點影響可控,能降低改革阻力,而稅率調整就需要緩步推進,因為增值稅稅率的調整影響上下游環節稅率、各級政府稅收關系。

      昨日,《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也同時正式發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據細則,原油、天然氣從原來的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稅率均為銷售額的5%,焦煤征稅標準則從原來的0.3~5元/噸提高為8元/噸。

      張鵬指出,資源稅改革目的之一就似乎是理順生產要素資源低價,促進資源可持續利用,稅負提高不可能避免影響到下個環節,生產者要采用更高的效率,而消費者也必然要承擔一定的新增成本。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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