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三年,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迎來調整期。
本報獲悉,衛生部今年年底將開始調研各地基本藥物使用情況,匯總分析各地增補藥品情況,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工作做準備,調整啟動的時間最晚將是2012年。
三年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剛推出時,國務院醫改辦曾強調,此目錄為基層版,只在基層醫療機構使用。衛生部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司司長鄭宏告訴本報,調整后的目錄因適用于各級醫療機構,所以在出臺時不會強調是“基層版”還是“醫院版”,應該作為整體版來看待。
衛生系統人士解讀稱,此次目錄調整將是一場“常規用藥”的大提取。據了解,目前三甲醫院的常規用藥為1400多個品規藥,品種藥物為800個左右,因此調整后的藥物品種,或許超出目前的307種。
老版用量不足10%
2009年8月,中國開始實施新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患者使用的藥品只要包含在307種藥物中的2000多個品規內,國家醫保全額報銷。但至今年7月底,隨著國家基本藥物基層全覆蓋,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
一位醫院人士透露,當年制定基本藥物目錄時,考慮到全國的用藥、資金情況,先推出了一個基層版,通過試行、完善,最后在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中實施。當時國務院醫改辦強調,公立基層醫療機構全部配備使用,不允許另外增補307種之外的藥品。
但由于基本藥物與各地用藥習慣存在較大差別,一些發達地區的城市社區居民普遍反映感受不到基本藥物制度的效果。
2009年8月,國家規定允許地方在基藥目錄外再做增補,以滿足其實際用藥需要。此后,各地不斷推出基藥增補計劃。第一個亮相的江蘇增補方案,共增補292種基層醫療使用的基本藥物,并從同年12月起,全部配備和使用基藥目錄藥品,不再使用其他藥品。緊接著,寧夏、湖北、浙江等地根據自身實際,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基藥的比例。
但情況并沒有太多改善,以上海為例,增補之后上海版的基本藥物目錄達到688種,但真正能夠用到的只有300多種。“有人測算說307種藥物在二、三級醫療機構中,用藥的品種數量只有5%到10%,金額也就是5%左右。”鄭宏表示。
一方面是藥物與疾病不匹配,一方面是國務院醫改辦規定三年一調整,兩方因素將國家基本藥物推向重新調整的前臺。而如何遴選成為基藥重新調整中醫療機構、藥企關注的焦點。
衛生系統人士介紹,早在基本藥物制度研究時,衛生部部分人士、藥企曾一同參與調研,發現基層社區的常用藥保持在400多種。三甲醫院的藥房,日常出藥頻率比較高的達800個品種左右,真正的常規用藥品規達1400個左右。
2007年時衛生部也曾做過一個社區用藥目錄。當時選擇的方式是,每個省抽取20家醫療機構,上報使用頻率最高的前400種藥物。之后,將各省的上報藥物扔大鍋里攪合,再提取前400種,發現這部分藥物能覆蓋日常就醫用藥的70%到80%。
但這個方案當初并沒有獲得足夠的重視,以衛生部統計各地發病率為基礎的基本藥物目錄方案最終成了“基層版”的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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