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目標在上半年完成的并不理想,在“十一五”時期就醞釀出臺的環境稅稅費改革被正式提上日程。
國務院日前發布關于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推進環境稅稅費改革,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
環境稅屬于流轉稅,也有人稱之為“生態稅”。
稅務總局稅務研究所研究員張培森介紹,環境稅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包含了一系列稅種。將一種稅定義為環境稅并不是根據稅種的名稱,也不考慮該稅種的起始目的,而是根據這種稅是否具有實際和潛在的環保影響。
據了解,國際上,發達國家征收的環境稅主要有二氧化硫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和垃圾稅等5種。
“中國目前沒有專門的環境稅。能夠直接和間接保護環境和生態的稅收都可以算作環境稅。”張培森說。按照這一標準,中國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相關稅收,如資源稅、消費稅、車船稅等都可以納入環境稅的范疇。“以及各地區根據當地情況,開征的與保護環境相關的稅費都可以納入環境稅的范疇,開征環境稅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張培森說。
“國內目前還有其他與環境相關稅費,這些稅費實際上也有減排的作用,所以在研究開征環境稅時,會從整體考慮理順環境相關稅費體系,而不是單純開征一個新稅的問題。”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強調。
“其實,此次意見的重點在于‘積極推進環境稅稅費改革’,只有在這一基礎上才能‘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因此未來理順環境稅稅費體系是推進環境稅的重點。”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白景明介紹。
劉尚希認為,環境稅從提上日程到真正開征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首先要減少環境相關費用征收,防止重復征收。在排污費納入環境稅之后,下一步可以考慮對二氧化硫征收環境稅,但細則還需在協調各方利益,綜合考慮之后才能出臺。
不可否認的是,一旦開征環境稅,電廠、鋼廠、水泥、有色金屬、建材以及石化等高耗能領域將受較大影響。因此,有企業擔心,未來在上游征收資源稅下游征收環境稅的情況下,企業利潤將會再次被壓縮。編注:財政部網站24日發布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有關負責人的答記者問:資源稅調整不會影響原油價格水平,影響的只是原油開采企業的利潤水平;此外,也不會影響煤炭等資源產品的價格。
同時,有專家指出,在供求關系作用下,尤其是當前物價高位運行的情況下,價格轉移給下游的空間較小。
對于上述擔憂,劉尚希表示,“環境稅主要來源于此前的排污費,只是形式的變化,因此企業稅感短期不會有明顯變化。但長期來看,不排除擴大至向其他污染物征稅。”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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