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佛山“限購松綁令”朝令夕改的風波下稱“佛山風波”過后,地方政府對于包括限購在內的地方樓市調控政策的調整,或將更多受到來自上級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直接干預。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已經開始考慮并提出建議,地市級政府在調整現有限購及其相關地方樓市調控政策之前,要知會省級政府并“聽取”相關意見;而直轄市政府調整相關地方樓市調控政策的,則要事先與中央政府進行溝通協調。
自最新一輪房地產調控以來,“限購”政策一直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各方利益群體博弈的焦點所在。在各地方政府出臺限購政策近一年之時,佛山風波所引發的可能的限購調整權“上收”,則意味著嚴厲限購將不會成為一項“一年屆滿,到期不續”的“短期政策”。
調整權“上收”可能
10月11日上午11時,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全市自次日起嚴格執行。
根據該《通知》,限購政策從引進人才、產權轉移年限豁免、本地居民增購一套商品住房、農村流轉土地自建房豁免等四方面得以松綁。但不到10個小時后,佛山市政府即宣布暫緩執行該通知,限購松綁曇花一現。
“別的我們不便發表評論,但佛山市出臺這個通知之前,沒有和我們知會溝通。”10月12日中午,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員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從國務院到住建部一直都是要求地方政府認真落實包括限購在內的各項調控政策,“限購政策不存在放松或退出的問題”。
記者了解到,針對佛山限購松綁風波,作為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住建部已在設計對策。10月12日,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告訴記者,住建部已經開始考慮,要求地方政府在調整已出臺的樓市調控政策時,須與上級政府知會并聽取意見,并將此作為一項“工作程序慣例”,包括限購政策在內,加以貫徹。
“如果是地市一級政府要調整包括限購在內的地方調控政策,那么要提前知會省政府,并聽取省級政府的意見,如果是直轄市,則要提前與中央級政府溝通,聽取中央政府的意見,然后再進行調整。總之,上一級政府要綜合權衡政策的各方面影響,然后給出意見,這就可以讓地方政府對限購政策的調整有所管制,而不是只考慮自己的問題。”上述消息人士說。
對此,前述住建部官員并未直接表態。他表示,房價上漲過快、房地產市場過熱的城市和地區實施限制性購買政策,是本輪調控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對于“應出而未出”或者不能有效落實中央調控政策的,住建部聯合監察部有權對其處以從約談到行政處分的“問責”。
限購“長期化”
10月12日,在被問及一天前佛山限購松綁風波時,住建部辦公廳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調控的方向不會變、政策的導向也不會有更改。而在佛山發布限購松綁政策后,不少業界人士預計,限購政策將由此放松。
記者了解到,佛山市政府出臺《通知》并引發外界廣泛關注后,國務院辦公廳、住建部相繼向廣東省人民政府、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詢問佛山出臺限購松綁政策的背景、原因以及相關情況,并責成廣東省、佛山市相關部門,對此“做出解釋”。
21世紀不動產研究機構分析師郭穎告訴記者,自國務院提出以限購為核心的新一輪調控政策以來,限購政策出臺、落實與執行的權力,均在于地方政府,因此,按照行政權力的授予原則,地方政府也擁有直接調整包括限購政策在內的一系列地方調控政策的權力,而從法律層面上,無須獲得上級政府的行政許可或者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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