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農民負擔保持較低水平,官方強調確保不反彈


    作者:石巖    時間:2011-09-30





    中國農業部27日公開了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在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講話要求各地繼續保持減輕農民負擔的高壓態勢,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

    日前召開的全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座談會透露,“十一五”時期,各級政府、相關部門采取綜合措施,加強監督管理,有效防止了農民負擔反彈,農民負擔保持較低水平。2010年農民人均直接承擔的各項費用總額為38.63元,僅為農民人均純收入的0.65%,較2005年的1.10%下降了0.45個百分點。

    陳曉華強調,目前,減負工作進入維護農民權益、延伸監管領域的新階段。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農民負擔監管重點要做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延伸監管重點領域的農民負擔。要盡快明確相關政策界限,應由政府投入的要足額、及時到位,不得向農民和村級組織轉嫁資金缺口;應補貼補助補償給農民的,不準抵扣代繳有關費用;應由農民出資出勞的,必須堅持自愿、實行民主決策。

    要深入實施分類監管,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主要監管各種向村級組織和農民集資攤派行為;農村公共服務領域主要監管向農民代支代扣代繳費用和搭車收費行為;農業社會化服務領域主要監管向農民各種多收費亂收費行為;惠農補貼補助補償政策落實領域主要監管抵扣和搭車收費行為。

    二是嚴格監管行業性、綜合性的農民負擔。規范涉農收費管理,切實加強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指導與監管,加大村級組織負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負擔監管力度,防止農村建設中村級債務增加問題。

    三是強化農民負擔監管措施。堅持和完善“五項制度”,推動制度創新,確保制度落實。強化農民負擔監測制度和農民負擔信訪管理制度。加大監督措施實施力度,深入全面實施重點治理,加快推進農民負擔監管法規修訂工作。

    四是強化減負惠農落實工作機制。繼續堅持地方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地方各級要及時調整充實減負工作領導小組組成部門,切實負起組織領導或協調指導減負惠農政策落實監管工作的職責。(記者 石巖)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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