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采購探路“全國聯動”意在“降成本提效率”


    作者:李海楠    時間:2011-09-05





    在全國范圍形成統一的政府采購制度顯然可以提升采購效率和最大限度降低采購成本;適宜大批量采購的“全國聯動”有在公務車采購上率先試水的充分條件。

      當前政府采購制度下,全國省、市、區縣三級政府采購中心存在針對同種產品各自采購現象,如此重復、分散的采購活動不僅抬升了采購成本、也大大降低了采購效率。

      8月28日,在針對“各地政府采購中心組織過于分散”現狀舉行的“全國政府采購中心聯動采購研討會”上,與會相關政府部門人員、專家學者、及不同領域供應商就當前政府采購的“分散現象”共商探路“全國聯動采購”,旨在“降低采購成本、提升采購效率”。

      “聯動采購”已然先行

      所謂政府采購,是指國家各級政府為從事日常的政務活動、滿足公共服務的目的,利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和政府借款購買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其采購行為不僅涵蓋具體的采購過程,也包括采購政策、采購程序、采購過程及采購管理,是一種對公共采購進行管理的制度。

      各界普遍將“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購對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視為“財政支出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其“提升財政資金利用效率”的作用也廣獲肯定。

      “在全國范圍形成統一的政府采購制度顯然可以提升采購效率和最大限度降低采購成本。”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對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但需考慮當前國家區域經濟以及財政實力不對等的客觀實際,選擇同等財力的省區市先行推動,以便統一相關采購標準。

      實際上,“聯動采購”作為一種采購形式并非首次提及,早前已有新疆、內蒙古、山西、江蘇等地方政府先行試水省級“聯動采購”,走在全國前列。

      “即便‘全國聯動采購’得以實施,也需要完善相應的制度、機制,以保證采購行為的公開透明,以及獲得較此前單一采購形式更低的商品價格。”汪玉凱強調,形成全過程分工制衡的采購監管體系也至關重要;此外,政府采購改革的推進需要與國家整體的財政政策相一致。

      此外,記者獲悉,8月30日舉行的“中央單位政府采購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十二五”時期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其中有關監管的要求被進一步明確。即繼續鞏固“管采分離”體制,建立健全以財政部門全流程監管為主、以審計部門事后監督和監察部門黨風政風紀律監督為保障的監管機制;構建程序嚴密、方法科學、過程透明、監管有效的運行機制,完善有利于反腐倡廉和實現政府采購職能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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