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首肯配建模式,房企或被動參建保障房


    作者:劉展超    時間:2011-07-25





    上半年宅地出讓完成年度計劃26%,官方認為三、四季度是土地供應高峰

      樓市調控再度迎來政策信號,未來商品房配建保障房可能成為土地出讓的主要模式,開發商或將不得不參與建設保障房。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采取多種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推進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由價格主導向雙向定價、配建保障房等轉變。

      一位權威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透露,在出讓商品房用地時要求配建一定面積的保障房,此前已經有一些地方采用了這種做法,比如北京、青島等地。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此做了明確表態,說明中央肯定了地方這種做法,并有意將之在各地推廣。

      企業將“被動”參建保障房

      配建推廣造成的直接影響是,大多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即便以前沒有主動參與過,未來也要“被動”地參加保障房建設。原因很簡單,企業不答應這個條件,就沒有資格參與拿地。

      今年6月份,鄭州市出臺《商品住房項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實施辦法》規定,鄭州市所有商住房項目將按10%的總建筑面積配建保障性住房,不配建的開發企業需向政府繳納保障房易地移建款,該款項將被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設。

      西安、福州、邢臺等地今年也曾出臺類似規定,且配建比例也多為10%。此舉被業界稱為“捆綁銷售”。

      除地方實踐外,主管全國住房建設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也曾多次對商品房用地配建保障房的做法,表達過支持態度。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對于北京和青島的做法,某部委曾在今年年初組成專題調研組進行實地調研,總體上予以了肯定,既落實了保障房的建設任務,又對穩定房價起到了積極作用。

      不過,在調研中也有人士認為,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混建,居住人群不同,生活方式有差異,且配建過于分散,可能會加大后期管理諸如物業管理、設施維護以及人員退出等方面的難度。

      此外,這種“捆綁銷售”實際上是將部分保障房的建設任務推給了開發企業,開發商是否愿意承擔?若開發商認為配建保障房提高了開發成本,是否會將之分攤到同一項目的商品房上去,進而抬高房價?

      這種憂慮并非杞人憂天。上述部委在青島調研時,就有開發商對配建表示無奈,認為如果不參加配建,就拿不到地,因為現階段所有住宅用地都需要配建。

      “拿地的門檻提高了,前期要投入的自有資金加大了,運營成本也有所提高。”該企業人士稱。

      不過,青島相關部門向前述調研組表示,配建保障房的成本并非由開發商承擔,保障房建成后,政府將以一定的價格向開發商回購,且回購價格甚至高于開發商的建安成本,因此,開發商不僅不會虧損,還能有一定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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