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首肯商品房“配建”模式 或大面積推廣


    作者:劉展超    時間:2011-07-22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7月2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采取多種措施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并推進商品住房用地供應由價格主導向雙向定價、配建保障房等轉變。

      一位權威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透露,在出讓商品房用地時要求配建一定面積的保障房,這此前已經有一些地方采用了這種做法,比如北京、青島等地。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此做了明確表態,說明中央肯定了地方這種做法,并將要加以在各地推廣。

      這造成的直接影響是,大多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即便以前沒有主動參與過,未來也要“被動”地參加保障房建設。

      據報道,西安、福州、邢臺等地今年也曾出臺規定,要求新出讓的“所有商品房地塊”必須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例如,邢臺市要求“在普通商品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10%以上,并將保障房配建要求作為土地出讓前置條件”。此舉也被業界稱為“捆綁銷售”。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也曾多次對商品房用地配建保障房表達了支持態度。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對于北京和青島的做法,國土部曾在今年年初組成專題調研組進行實地調研,總體上予以肯定,認為在合適的出讓區域,尤其是軌道交通沿線商品房用地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既落實了保障房的建設任務,又對穩定房價起到了積極作用。

      不過,在調研中也有人士認為,普通商品房和政策性住房混建,居住人群不同,生活方式有差異,且配建過于分散,可能會加大后期管理諸如物業管理,設施維護以及人員退出等方面的難度。

      此外,這種“捆綁銷售”實際上是將部分保障房的建設任務推給了開發企業,房企是否愿意承擔這個“任務”?一旦開發商認定配建保障房提高了開發成本,是否會將之轉移到同一項目的商品房上去,進而抬高商品房的售價?

      對于這些問題,業界似乎尚無統一的答案。不過,青島相關部門曾向國土部調研組表示,配建保障房的成本并非由開發商承擔。房企建成后,政府將以一定的價格向其回購,且回購價格甚至高于開發商的建安成本,因此,開發商不僅不會虧損,還能有一定利潤。(劉展超)

    來源: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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