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國統一的碳市場,溝通國內碳排放權的供給與需求,實為應對“碳關稅”的上上之策。此前,中國大量溫室氣體減排量中真正能通過交易獲得應有收益的專案比例很小,大多數無法成功交易,即便交易也是以極低的價格出售給發達國家。
值得高興的是,我國已經充分意識到這一問題,并將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征收碳稅。
2012年1月1日,歐盟將對所有飛經歐洲的航空公司收取高昂的碳排放稅,亦即“碳關稅”。
雖然中國民航局已明確表態:不承認歐盟的碳排放協議法案,是整個中國民航業的態度。但隨著時間的臨近,如何應對無疑已成為擺在中國民航業面前的一個嚴峻的課題。
歐盟單邊征收“碳關稅”逼近
依據歐盟的2008/101號指令,航空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即自2012年起,凡是進出歐盟以及在歐盟內部航線飛行的航空公司,都將被納入碳排放交易配額制中,即航空公司將被分配一定的溫室氣體排放額度。
據了解,包括中國國航、南方航空、東方航空三大國有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民營航空公司,國泰等港澳航空公司及多家貨運航空公司在內的33家中國航空公司被納入名單,并分屬不同歐盟成員國管理。
雖然歐盟征收航空業“碳費”波及全球,但是相比而言,該規定對正在迅速發展的中國航空公司尤其不利。“應該說,對整個中國民航系統的航空公司影響都非常大。”一家航空公司高管這樣表示。
根據中國民航局的初步測算,若國內航空公司所有飛歐盟的航班均被納入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則2012年中國民航業將向歐盟支付的“買路錢”將高達近8億元,2020年超過30億元,9年累計支出約176億元。其中,中國國航作為國內目前擁有歐盟航線最多的航空公司,支付最多。按照中信證券碳投資與碳市場首席科學家唐人虎的測算,以目前17歐元的碳價格計算,國航在2012年預計需要為歐盟交出一張約3400萬歐元的支票。
中國民航業獲得豁免權概率很小據了解,隨著2012年的日益臨近,“碳關稅”陰霾再次逼近,中國民航業開始緊急“自救”行動。5月2日,以羅朝庚常務副理事長為首的中國航協代表團前往歐盟,就ETS問題與歐盟會晤并展開對話,提出希望歐盟推遲甚至放棄征收碳關稅的做法,但結果并不樂觀。
此前,中航協曾發表嚴正聲明稱,歐盟EUETS“制度設計存在重大缺陷,條例內容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我協會再次對此表示強烈反對。”并強硬地表示,“如歐盟ETS不顧反對強制推行,本會將敦促本國政府采取相對應的措施,以維護中國航空運輸企業在國際航空市場中的發展權益。”
有權威人士透露,在發表聲明和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中國航企不排除向歐盟提起訴訟的可能。
記者了解到,去年年底,美國航協已經與美國航空、美聯航、大陸航空共同向歐盟提起了訴訟,該訴訟有望在近期得到仲裁。
相比而言,中國航空業的訴訟,主要著力于起訴歐盟違反《京都議定書》確立的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對氣候問題“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以及歐盟違背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特別是《芝加哥公約》中的主權原則。
有業內專家表示,2007年,美國與歐盟曾達成《美國歐盟開放領空協議》,此外美國主要航空公司如美聯航、美國航空都與它們的洲航空公司伙伴組成了跨大西洋聯營,業內人士認為,這些將使美國航空公司集體獲得“豁免”存在可能。而中國航空公司獲得排放權豁免的概率則要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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