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起,全國人大網站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網站收集到的意見就突破了22萬條,創下公眾網上參與意見的新紀錄。與此同時,關于個稅改革,社會上也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議論,有的認為“起征點”調到3000元還是太低,有的認為對高收入者的征稅還不夠,也有人認為稅率應當大調整,實行單一稅率……
眾說紛紜,反映了眾口難調。本文針對個稅改革的種種說法和觀點,試著為您梳理和解析。
編者
“起征點”高還是低,不能跟著感覺走
被社會上稱為“起征點”的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它的調整是人們最關心的內容。但減除費用標準應該怎么調,人們的答案卻不盡相同:
“起征點調到3000元,我基本上就不用繳稅了,挺好的。”剛剛大學畢業的小林在北京找了一份銷售工作,每月可以領到三四千元的薪水。
“3000元的免征額還是低了點吧,我覺得5000元差不多。”北京亞運村慧忠北里小區居民劉先生說。他在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工作,每月工資8000元左右。
“個稅調整應當一步到位,起征點定在8000元比較合適。”說這話的張先生是北京中關村某IT企業的高管,每月工資在2萬元以上。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人們心目中減除費用標準的高低,往往是與自己的收入聯系在一起的。月工資不到5000元的,覺得3000元的標準還行;月工資8000元到1萬元的,認為減除費用標準定在5000元比較合理;而月工資萬元以上的,則希望減除費用標準上調到8000元或者更高。
那么,減除費用標準究竟多少合適?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指出,人們的收入水平不同,對繳稅多少的感受也不同。確定減除費用標準,不能跟著人們的“感覺”走,必須要以客觀數據作為依據和支撐。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計算,2010年我國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消費性支出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長10%測算,城鎮就業者人均負擔的月消費支出約為2384元。因此,草案擬將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3000元/月,應該說既考慮了當前居民消費性支出情況,也考慮了今后幾年居民消費性支出的增長情況。
劉佐認為,減除費用標準調整的效果如何,也應當用數據說話。“調整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從現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階層都無須再為工薪繳個稅。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繳納個稅,月薪5000元的人每月納稅不到50元,月薪1萬元的人稅負也減少了46%。這樣的調整力度,難道還不夠大嗎?”
劉佐特別強調,工薪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除了按減除費用標準扣除相應費用之外,還要先扣除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即法定8%的基本養老保險費、2%的基本醫療保險費、1%的失業保險費和12%的住房公積金。拿住房公積金來說,按照規定是個人繳一半,單位補一半。無論是個人繳的還是單位補的部分,都不用繳稅。而這些錢是存在個人賬戶下的,現在可以用在買房上,將來可以作為收入由個人自由支配。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