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發文表示,各地將建立和完善城鄉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對此,專家表示,建立“低保—物價”掛鉤聯動機制能有效地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但會給各地財政帶來較大壓力,且尚需明確相關聯動細則。
18日,民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制定和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規定,各地要運用基本生活費用支出法、恩格爾系數法或消費支出比例法制定城鄉低保標準,建立和完善城鄉低保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并隨著當地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定期調整。
對此,不少專家表示,“低保—物價”聯動機制必然會給中央和地方財政帶來壓力。華東師大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鐘仁耀表示,“低保—物價”聯動機制能否有效運行的關鍵是財政實力。一旦低保和物價掛鉤,保障調整的力度將大幅增強,需長遠考量財政承受能力,否則所謂聯動機制將難以落到實處。建議中央財政能對部分困難地區加大相關補助力度。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也表示,目前“低保-物價”聯動機制已在國內部分地區試點,在財政上已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但目前財政的空間還是存在的,關鍵在于能否壓縮其他支出向低收入人群傾斜。”楊燕綏說。
此外,低保水平應和哪些具體的價格指數掛鉤又如何實現掛鉤鐘仁耀認為,需著重研究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只有真實反映這類人群的生活水平與現狀,才能做好保障工作。
鐘仁耀還指出,在聯動調整的時間和幅度上可參照國際標準,并采取臨時調整和定期調整相結合的靈活方式。“如連續3個月物價上漲3%,可設置臨時補貼。如果隨后物價連續3個月下降到3%以下后,就可取消臨時補貼。從較長的時間段看,政府應累計每年的物價增長值,年末或每隔幾年全面審核一次,以此決定低保待遇標準是否調整及調整的力度。”鐘仁耀說。
楊燕綏認為,在科學設計“低保—物價”掛鉤聯動體系的同時,還應建立低保人員的經濟狀況調查制度,完善低保人員的準入退出機制,防止少數偽低保人員“搭便車”漲待遇。(記者 黃安琪)
來源:新華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