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利之劍,高懸于房地產開發商頭頂。4月26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許昆林表示,發改委正在研究對商品住房領域實施反暴利的規定,以使商品房價格能夠保持在合理水平。這可能是自1995年頒布《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以來,首次被認為適用此規定的商品或服務。
而祭起反暴利之劍,只是下一輪調控措施出臺的前奏。
反暴利拿商品房祭刀
在限購、限貸之后,政府直接出手干預價格,似乎正在演變成樓市調控的新方向。4月26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司長許昆林明確表示:繼《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于5月1日起實施之后,政府還會陸續出臺一系列規范房地產行業價格行為的政策措施,這當中,對商品住房“實施反暴利規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
據官方說法,價格主管部門對于房價的治理措施不僅僅是一個手段,而是一整套的方案,下一步各部委還將會陸續出臺調控措施。目前對外披露要治理房地產行業暴利的情況,就是要向外界表明這一信號。
1995年1月頒布的《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為這一做法提供了法律依據。《規定》強調某一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水平、差價率、利潤率均不得超過同一地區、同一期間、同一檔次、同種商品或者服務的市場平均價格的合理幅度;同時,生產經營者不得以價格欺詐等非法手段牟利。
不過,浙江開發商楊友清向本報記者表示,在此次對商品房反暴利之前,尚未聽說有專門的商品或服務被認定為適用《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商品住宅,很可能成為該規定公布后的首個處罰項目。
許昆林表示,發改委正在對房地產市場的成本、利潤和價格等情況開展調研,擬綜合考慮中國房地產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國外可借鑒的做法,嚴厲打擊不法房地產開發商牟取暴利的行為。
國外可借鑒做法可能是指德國。據中新社報道,德國在各地成立了房地產公共評估委員會,負責為不同地段、不同類型的住房制訂詳細的“基準價格”。以此價格為基礎,在合理范圍內波動的房價被視為“合理房價”。如果房價超過“合理房價”20%,地產商將被罰款,如超過50%,則會被視為“房價暴利”,地產商將被罰款甚至被追刑責。中新社報道稱,德國對房地產行業的價格政策較為成功,國際金融危機前30年,其房價年均漲幅僅為1%。
不過,在我國,作為規范價格行為一記重拳的反暴利措施,實現起來卻有諸多難處。由于土地價格在幾年內大幅飆升,開發商由于拿地時間不同,成本與利潤便存在巨大差異。這使得地產行業成本的核定,乃至“合理房價”的設定,都成了難解之題。
對此,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表示,目前核定暴利的標準確實很難。可能會從平均行業利潤來界定,此外還要調查摸清房地產行業的成本,例如通過會計事務所介入審計的方法獲取數據,先界定水平利潤,然后再來認定。
據透露,目前,反暴利仍停留在研究階段,還沒有具體實施舉措,也沒有具體的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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