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4月20日至22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初次審議后,日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文公布,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這是繼2005年、2007年兩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啟動修改個人所得稅法。
此次個稅修改最受公眾關注的有兩點,一是免征額由現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二是將超額累進稅率由9級減為7級,并對級距作了相應調整。
作為政府“今年給老百姓辦的第一件實事”,這項關系到公眾切身利益的調整,一時間成為各方熱議的焦點。
網友:免征額3000元“不給力”
不久前,一項網絡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者支持提高個稅起征點,并認為最合理的起征點應為5000元。今年“兩會”期間,不少代表、委員也表示“5000元較為適當”。當草案將免征額定為3000元的消息傳出后,很多人表示“失望”,認為這一金額偏低。
參加調查的網友表示,對于生活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工薪階層來說,每月3000元收入維持基本生活開支都十分艱難,如果再征稅就更加不公平了。特別是去年下半年以來,物價持續走高,CPI已連續5個月在5%左右的高位徘徊,生活成本大增。此外,隨著工資上調,如果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未來5年工資翻一番的目標,屆時社會平均工資可能會達到5000元左右,這就意味著更多平均線以下的人都要交稅。
“兩會”期間,曾有政協委員表示,3000元免征額本是2007年個稅調整時民眾的期望值,考慮到老百姓收入提高和物價上漲過快,希望此次步子邁得大一點,不要修修補補,過幾年又要調,建議一次到位提到5000元以上。也有網友建議,個稅免征額應與物價漲幅等經濟指標掛鉤。此外,還應當考慮不同地區收入、消費標準以及家庭負擔系數的差異,采取區別對待的個稅調整方式,而不是簡單地“一刀切”。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追溯個稅設定免征額的理由,實際上與基本生活消費相關。因為政府必須在保證公民基本生活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才能征稅。但現行政策只問收入不問消費,有違這一原則。
專家:調節收入分配才是目的
個人所得稅征收的主要目的是調節收入分配差距,但很多專家認為,按照現行個稅計征辦法,僅僅提高免除額標準并沒有真正起到這一作用。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朱永新認為,當前收入差距主要體現在工資薪金之外,而現在主要是對個人工資課稅,加之征收系統不完備,遺漏在所難免,難以體現稅負公平。
對此,很多網友表示贊同:“個稅征收主要征的是我們工薪層,真正有錢人有的是辦法避稅,買車買房都能通過自己的公司走賬,如何體現公平?”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此前也呼吁,媒體和公眾不應該把關注點全部集中到個稅的起征點上,“個稅起征點問題只是芝麻,國家對資本所得不征稅才是西瓜,而資本所得是拉開收入差距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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