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規模企業七年減少四成,焦炭業整合初見效


    時間:2011-04-20





    隨著國家和山西省相關產業政策的進一步推進,焦炭產業整合已初見成效,長期在夾縫中生存的焦炭產業的結構環境有望得到進一步改善。

      數據顯示,2004年初至今,七年間國內規模以上焦化企業減少幅度超過40%。而據此前山西省公布的《焦化行業兼并重組指導意見(討論稿)》,在焦炭產量占全國比重達40%的山西,未來五年將有74%的焦炭企業被“關、停、并、轉”。在此背景下,有實力的獨立焦化企業正在通過與煤炭產業的上下游一體化、加大與鋼鐵企業的合作來拓展生存和盈利空間。

      規模企業數量銳減

      山西人文忠杰(化名)從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做焦炭貿易,他向證券時報記者介紹,在上個世紀80年代,山西的焦炭企業非常多,遍地都是,且一般都用土焦法冶煉,“這在當時很賺錢”;但現在“焦化企業越來越少,很多民營中小焦炭企業倒閉關門”。

      根據山西政府官員透露的數據,山西焦化行業已經連續虧損三年。對此,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周修杰對記者表示,在煤炭價格持續堅挺與鋼廠壓價的情況下,目前焦化行業承受的壓力逐漸增加;同時,由于節能環保因素的作用和焦炭出口稅率提升,企業生存壓力愈見突出,一大部分企業在破產邊緣徘徊。

      而據東北證券煤炭行業分析師王師介紹,早在2003年11月,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就下文規定,新建焦爐炭化室高度必須達到4.3米以上;2004年4月,又規定炭化室低于4.3米的焦爐與土法煉焦同等對待,禁止生產;此后,又于當年先后下發《關于清理規范焦炭行業的若干意見》和《關于進一步鞏固電石、鐵合金、焦化行業清理整頓成果,規范其健康發展的有關意見的通知》,對焦化行業進行全面清理整頓;2004年底,正式頒布《焦化行業準入條件》,規定對炭化室的高度限制不得低于4.3米;但在2008年12月工信部修訂的《焦化行業準入條件》中,則修改為新建頂裝焦爐高度不得低于6米,新建搗固焦爐高度不得低于5.5米。

      王師向記者表示,通過這些年的整頓,焦化產業結構不斷優化升級,企業生產規模得到顯著提高。2004年注冊規模焦化企業數量為1406家,到2009年下降為842家,降幅達40%;而從近期的政策和執行力度看,2010年規模焦化企業的數量應該還會下降。企業平均產量則從2004年的14.66萬噸/年提高到2009年的41萬噸/年,提高了1.8倍;年產焦炭大于100萬噸的企業從2005年的48家發展到2009年的68家,增加了41.67%。而從2007~2008年前20家獨立焦化企業的產量情況看,全部企業產量均已突破100萬噸,前三名已經突破300萬噸,其中,神華烏海涉足焦炭行業僅有兩年,但是2008年焦炭產量已較前一年翻一番,接近300萬噸。

      不過,根據此前山西省副省長任潤厚的介紹,目前山西焦化產業長期粗放發展累積的矛盾和問題依舊十分突出,產能大但開工率低,2009年不足50%,2010年雖有增長,但也僅達到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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