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11日專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自2009年6月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啟動以來,新股發行不再統一于30倍市盈率,市場化力量作用顯現。然而,高價發行與資金嚴重超募又成為新的問題。在改革尚未徹底、機制尚未完善之時,市場化的效率并未完全發揮出來,市場化定價并未合理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任重道遠。
定價權交還市場邁出改革一大步
三年多前,中石油上市即遭腰斬,成為新股發行體制詬病爆發的導火索,新股發行中的定價、申購等問題透過中石油一一暴露。此后,針對上述問題,中國證監會啟動“去行政化”改革,目的在于讓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在定價環節淡化監管層的痕跡。
正是這樣的改革,讓新股告別荒誕的20-30倍市盈率的統一定價,不同公司的IPO定價開始出現差異化。可以說,此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最大的成就在于:把定價權交還市場。此舉效果明顯。
數據顯示,自2009年6月份以來,中小板的新股上市首日漲幅從137%下降到了44.8%。從2009年到2011年,新股上市首日總體漲幅逐年縮減,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漲幅2009年為64%,2010年是45%,2011年是12.5%。
隨著首日漲幅的下降以及“破發”的出現,打新資金量也有所減少。深圳證券交易所統計顯示,自2009年6月以來,一級市場申購資金存量呈現出了逐月下降的趨勢。其中,中小板一級市場網下申購資金從2009年6月的300億元下降到了今年2月的22.63億元,而網上申購資金從當時的4000億元降至今年2月的700億元,降幅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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