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松綁企業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房,只能租不能賣


    作者:宋堯 張斌    時間:2011-04-11





    李新化名早年以低價獲得的幾幅土地一直砸在手里,多年來他一直未能替這些土地找到滿意的出路。

      前不久,北京市住建委一條保障房建設的細則引起李新的注意,細則稱,北京將鼓勵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國有土地建設公共租賃房。

      “我的那幾塊地將來是不是可以開發成廉租房和兩限房?”李新提出的疑問與不少民營企業類似,他們都擁有一些閑置自用地,土地屬性繁雜,包括一部分工業用途的土地。

      不過,據本報從國土部相關人士處獲悉,即便是這些地塊真開發成保障房了,也遠不是李新所想要的結果。

      閑置地新用途

      由于歷史原因,一些機關企事業單位,如高校、科研院所持有國有土地未開發。這些地塊的屬性涉及科教文衛、商服、工礦倉儲等。

      在北京,上述土地違規修建住宅的現象已非常普遍。商服用地最后開發成50年產權的商住兩用公寓的例子已成市場常態,而工業用地改建住宅的,也為數不少。

      2010年6月,昌平區沙河鎮,原北京鐵軌廠用地上,一家名為沙河孵化器科技有限公司就正在出售位于這幅工業用地上的四棟商住兩用樓,僅需一次性付清40多萬元的總價,便可以獲得70-80平米一套房產,折合均價不過五六千元。離這四棟樓不遠處便是興建中的昌平地鐵線沙河站,在那里,擁有大產權的商品住宅在當時的售價已經逼近1萬元每平方米。

      這是違規地塊嗎?嚴格來講是,依照國土資源部《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規定,工業用地行政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不得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同時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而為了規避這些規定,該公司合同上簽署的內容并非購買,而是以買斷幾十年租賃權的形式進行,另附一份產權贈予證明。當時房屋已銷售出大半,而在2010年底才能看到地基的這些樓盤,當時只是一片荒地。

      李新手頭的土地,也是以工業用地為主。假如能因此換取到土地性質的轉變,那自然是最中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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