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資源環境的不同稟賦,不同區域各司其職,“安守”各自的開發強度,并實施差異化的財政支持、產業布局以及干部考核等政策,將成為這一規劃落實后的理想模式
前往國家行政學院省部級領導干部學習班,接受主體功能區規劃項目組專家授課,成為中國一些省部級干部的“課程”。
在2011年全國兩會上通過的“十二五規劃”中,主體功能區正式上升為國家戰略。
“主體功能區規劃從人口、經濟、資源與環境相協調的角度打破行政壁壘,建立體現資源優化配置空間要求的特色功能區。規劃的實施與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密切相關,將是一個長期戰略。”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肖金成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
據記者了解,在經歷了復雜的自然環境與區域發展調研、漫長的央地博弈后,主體功能區規劃于2010年12月底由國務院正式發文,并已在2011年初下發到省部級。
按照最終方案,主體功能區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與禁止開發四類,并賦予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及生態功能區三類具體內容。未來,根據資源環境的不同稟賦,不同區域各司其職,“安守”各自的開發強度,并實施差異化的財政支持、產業布局以及干部考核等政策,將成為這一規劃落實后的理想模式。
記者從相關人士處了解到,與該規劃配套的實施意見正在由國家發改委規劃司等部門研究制定。規劃所涉及的財政轉移支付、生態補償、干部考核標準調整等配套措施,也已開始研制工作。
首次圈定生態建設重點區
記者了解到,規劃中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和限制開發區原則上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元,禁止開發區則按照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風景名勝、森林公園等法定范圍或自然邊界確定。
“主體功能區規劃方案研制”課題組負責人、首席科學家樊杰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介紹說,規劃中城市化地區主要體現為新老城市群,并將其定位于重點開發與優化開發這兩項功能。
目前,已基本形成規模的三個特大城市群——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定為優化開發區。“意味著這些地區經濟增長的環境容量已到極限。”樊杰說。“十二五”期間,這些地區的經濟總量擴張將進一步淡化,地方政府區域規劃的主要工作將重點盯住與GDP質量相關的一系列指標,例如節能減排指標,以及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研發經費投入的增長。
國家級重點開發區共18個,包括冀中南地區、呼包鄂榆地區、太原城市群、中原經濟區、海峽西岸經濟區等,這些地區將在“十二五”期間推進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GDP增速仍是這些地區未來的主要訴求。
規劃中,限制開發區分為農產品主產區與生態功能區兩種類型。此次規劃,農產品主產區的界定,沿用了過去多年已由農業部門陸續劃定的“七區二十三帶”主產區方案,并將這些區域全部納入限制開發的范疇。
限制開發區的另一個內容是生態功能區。“此次規劃,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將中國的生態功能區都圈了出來,告訴人們這個地區的主要作用就是生態建設。”樊杰表示。
生態功能區分為國家級與省級兩個級別。規劃中,按照生態脆弱性與生態重要性兩個指標,劃定了大小興安嶺森林生態功能區、三江源水源涵養地等25個國家級的重點生態功能區。
樊杰指出,限制開發不等于限制發展,其主旨應該理解為“適度發展地區,依靠政治支持與加大保護力度,引導超載人口適度有序轉移,保持適度開發、點狀發展,因地制宜發展資源環境可承載的特色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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