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國務院將逐年評估居民增收指標


    作者:李樂    時間:2011-03-22





    為確保居民年均增收大于7%目標的實現,國務院正考慮在“十二五”期間以年度的方式對居民增收指標進行評估、考核。而在此之前,通行的評估方式為“五年總結、五年考核”。

      3月16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下稱“綱要”,首次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國民收入增長要高于GDP增速。在此之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純收入年均增長大于7%的具體指標。

      中國經濟最高決策層試圖通過逐年評估考核的方式,確保在“十二五”末完成這一增收指標。此外,中低收入增收后對消費能力的增強也逐漸被決策層視為經濟增長方式由“投資拉動”向“消費拉動”轉型的關鍵因素所在。

      逐年評估

      中國的收入分配改革與國民收入倍增問題,兩會之后,再一次成了擺在中國經濟最高決策層面前的一道艱巨命題。

      3月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前往正在召開的全國政協經濟界委員聯組會,聽取政協委員的討論與建議。在發言的政協委員中,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和中共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胡德平的發言均以“居民增收”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為題,如此情況,并不多見。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正是在這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向參與聯組討論的經濟界政協委員表示,對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幅度,國務院已經考慮在“十二五”期間采用逐年評估的方式;同時,在“十二五”規劃的第三年或中期時進行大規模的總結,以確保規劃執行的延續性。

      國家發改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均向記者證實,目前確實正在考慮逐年評估居民增收任務與指標的方式和方法。據記者了解,“十一五”期間,這一指標的考核采用的是“五年總結、五年評估”的方式。

      “一年一評估,三年一總結的方式,有利于根據現實情況及時對政策進行調整,以確保指標和任務的完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官員向記者表示。

      溫家寶總理則在3月7日的全國政協經濟界聯組討論會上強調,居民年均增收7%的規劃指標,要堅決避免“規劃規劃,墻上一掛”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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