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指標仍偏增長,保民生須有硬保障


    作者:于海榮 霍侃    時間:2011-03-14





    若經濟增速適度放緩,財政收入和企業利潤的增長亦難以維持高速,是否會導致政府在改善民生時心有余而力不足?

      為下一個五年發展定調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在2011年全國“兩會”上揭盅。

      經過多年的高速增長后,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的轉變成為未來中國發展的主要任務。“十二五”規劃中,體現了這一點:經濟增長目標如期放緩,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力度加大,約束性指標明顯增加,其中包含多項教育、養老、醫療、住房等民生指標。

      一個現實的問題是,如果經濟增速適度放緩,政府財政收入增速也將隨之放緩,能否滿足保障民生的需求,值得思量。各項指標尤其是“十一五”期間未能完成目標的三項指標,若要達到目標,還需要政策、體制改革的配合。

      調整評價體系

      此前的“十一五”規劃(2006年-2010年),已經從經濟增長、經濟結構、人口資源環境、公共服務及人民生活四個方面構建了指標體系。

      此次公布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指標體系出現變化,將“十一五”規劃中的經濟增長和經濟結構合并為經濟發展,新增科技教育大類,其余兩大類名稱也略作調整,改為資源環境和人民生活。24項分項指標中,預期性指標12項,比“十一五”減少2項;約束性指標12項,增加4項。

      “指標還是偏向于增長。”國家行政學院決策咨詢部研究員王小廣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十二五”提出的“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取得重大進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實質性進展”,在指標上沒有太多體現。他舉例稱,需求結構失衡,尤其是投資和消費失衡是中國很核心的問題,此前大家預期的消費率、能源消費總量,并未納入指標體系;產業結構中,“十一五”規劃中強調較多的傳統產業升級、制造業高端發展、自主創新,在“十二五”規劃中有所淡化,重點放在戰略性新興產業上。

      “十二五”期間,中國經濟增長的目標是,在明顯提高質量和效益的基礎上年均增長7%,這一增速低于“十一五”期間的7.5%,按2010年價格計算,2015年國內生產總值將達到55.8萬億元。

      中國國際金融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認為,“十二五”適當降低全國經濟增長目標,有助于減輕地方政府主觀抬高GDP 的壓力,引導各方面將注意力轉向對經濟增長質量的重視,把力量更多地投入優化結構和提高效益的方向。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