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系”首次獨立成章寫入“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新一輪收入分配改革大幕拉起。
怎樣才能把財富蛋糕更合理地分配到群眾手中?代表委員們圍繞提交審查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熱議收入分配改革路徑,積極建言獻策。
路徑一:圍繞“工資”多發力
【現狀】2010年,我國GDP總量超過日本,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與此同時,“民富”與“國富”的腳步卻不同步。數據顯示,1996年至2007年,我國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已從69.3%下降到57.5%。世界銀行發布的報告顯示,2010年中國基尼系數已達0.48,超過0.4的國際警戒線。
【規劃舉措】健全工資支付保障機制。完善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積極穩妥擴大工資集體協商覆蓋范圍。改革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辦法,縮小行業間工資水平差距。
【代表委員建言】“在初次分配領域,也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蔡昉指出,“完全依靠市場調節,無法保證勞動者報酬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不斷增加。必須通過制度性安排,確保居民收入和勞動報酬占比的提高。”
此外,一些代表建議,將收入分配調控設置量化約束性指標寫入“十二五”規劃。民盟中央常委陳萬志代表認為,解決分配不公,還需中央制定約束指標,給地方強行施“壓”,防止地方政府玩“數字游戲”。
路徑二: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讓全民更多分享
【現狀】2007年起我國正式建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結束了國企“利潤獨享”的歷史。但目前國企向國家上繳“紅利”的比例過低。此外,金融類國有企業還沒有納入收繳范圍。
【規劃舉措】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繳范圍,提高上繳比例,統一納入公共財政。建立健全根據經營管理績效、風險和責任確定薪酬的制度,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國有控股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層管理人員的收入,嚴格控制職務消費。
【代表委員建言】全國政協委員、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長郭躍進建議,加快電力、電網、通訊、鐵路、供水、供氣等帶有壟斷性行業的改革步伐,最大限度地引入競爭機制;對需要國家出資經營的壟斷性行業,應提高“紅利”上繳比例,同時實行嚴格的收費成本核算、價格聽證和職工工資、福利水平以及職務消費公開等制度,接受全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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