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八條”滿月,各地糾結房價調控目標


    時間:2011-03-01





      對于一季度公布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大部分城市仍在觀望中

      樓市調控“新國八條”出臺月余,僅零星幾個城市清晰表達了今年房價調控目標,大部分城市仍在觀望中。

      昨天,杭州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表示將在3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而其確定的依據是杭州市的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

      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首次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各地不愿搶先公布

      2月22日,銀川市率先表示,2011年銀川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要控制在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內,同比增幅要低于10%。

      記者查詢發現,目前明確要在3月底前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包括南昌、太原、天津等數個城市,不過只有銀川、貴州、昆明有相對明晰的表述。貴州市的目標是嚴格控制新建住房價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國平均值。昆明則表示房價漲幅不能超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水平。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預計,大部分城市的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都將是房價漲幅。

      在楊紅旭看來,當前地方政府都在糾結中,房價控制目標定高了,中央不滿意,定低了,怕完不成指標將被約談甚至問責。因此各地都不愿搶先公布,都等著觀察別的城市如何定指標。

      中國房地產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則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為參照物來確定房價控制目標并不合理。“房價控制目標應該和CPI相結合,物價上漲多少,房價上漲多少才合理。比如去年CPI最高增長5.1%,房價就應該控制在5%漲幅。”薛建雄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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