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地細則均“回避”,房價控制目標難確定


    作者:張敏 李卓 吳豐恒 尚希 朱玲 胡廷鴻    時間:2011-02-23





    史上最嚴厲!2月16日,被稱為“京十五條”的北京落實“新國八條”細則,引來市場驚呼。由于對外地人實施了“5年納稅”的嚴格限購,“京十五條”的出臺迅即引發輿論熱議,各類“見招拆招”或嬉笑怒罵、或半真半假地被提及;交易市場遭遇“急凍”,開發商放緩推盤觀望,炒房者不敢冒進,而那部分尚未出臺細則的城市也為之震動。“新國八條”落地最后期限僅有最后幾天,但“房價控制目標”的確定期限被放寬至一季度。房價“目標”為何在地方“難產”?政府和市場的擔憂何在?

      最后期限之前,各地陸續出臺地方版調控細則的同時,似乎在有意無意間忽略了 “公布房價控制目標”的任務。

      2月16日,北京出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的“京十五條”,祭出史上最嚴厲的限購措施,并與其他多項調控手段一并出臺,但對于“新國八條”規定的公布今年北京房價上漲控制目標,北京細則卻只字未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在16日上午的意見研討會上,北京市政府部門向與會人士坦承“尚沒有目標”,因為今年的其他宏觀經濟數據尚無法預估,使得房價控制目標難以確定。

      這樣的困難不止發生在北京。《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目前已經出臺 “新國八條”調控細則的5個城市,均未公布今年的房價控制目標。業內人士表示,除操作困難外,一味采取行政手段控制房價的做法并無意義。

      房價控制目標被“回避”

      在外界對“限購令”的密切關注下,房價控制目標被無意間忽略。事實上,截至目前,已經出臺“地方版”調控細則的青島、上海、濟南、成都、北京五地,均未公布今年的房價控制目標。

      按照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要求,各地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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