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并購進入中國的“安檢門”正在加快搭建。
本報獲悉,繼日前發布《建立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后,商務部外資司目前正在進一步討論制定關于此規定的操作實施細則和規程。
據商務系統知情人士透露,根據目前對細則安排的內部討論意見,我國可能將建立類似于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的組織,旨在管理外資并購安全的國家安全審查機制也將推出。
在此機制下,將可能設立一個有國務院多個相關部委局和一些重要行業協會參加的、類似“部際聯席會議”的安全審查機構。安全審查機制的執行標準,將以行業和資金規模作為雙重參考。
“有可能列出一份戰略性和敏感性行業的清單。這份清單包含了很多行業,同時劃分也很細。”商務系統一位參與細則討論的知情人士表示,有關需要進行并購安全審查的行業領域、金額范圍等標準,都將在商務部正在制定的實施細則中得到解決。
多個部委行協參與聯席審查
據了解,早在2009年初,《國家安全審查機制方案》就已基本完成。但由于時值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全球經濟形勢尚未明朗,該方案被擱置下來。
在今年1月的全國商務工作會議上,商務部部長陳德銘提到將“創新利用外資管理模式”,“將外資準入管理與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外資并購安全審查有機結合起來,依法保護國內產業安全。”
這是商務部首次把“依法保護國內產業安全”寫入年度工作報告中的利用外資部分中。
據記者了解,我國建立國家產業安全審查機制,將參照美國辦法,建立所有相關部門參與的外資審查機構,根據我國情況制定細則。
根據外資并購制度規定,安全審查的范圍包括: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軍工及軍工配套企業,重點、敏感軍事設施周邊企業,以及關系國防安全的其他單位;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關系國家安全的重要農產品、重要能源和資源、重要基礎設施、重要運輸服務、關鍵技術、重大裝備制造等企業,且實際控制權可能被外國投資者取得。
“與前幾年媒體廣泛使用的‘經濟安全’概念不同,這里使用了國家安全和國防安全兩個概念。而且比較具體規定了涉及國家安全的6個領域。” 北京新世紀跨國公司研究所所長王志樂說。
他表示,有了比較明確的規定,可以防止把一般領域的企業間的重組并購動輒上升為國家安全,混淆企業利益博弈與國家安全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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