頗受爭議的農村土地出讓金收入,將在今年的“一號文件”中,被要求拿出10%投向水利建設。
但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這一思路的提出在執行層面還面臨一定的問題和爭議,即所言的土地出讓金,是土地出讓金整體規模,還是要扣除拆遷、安置等相關成本之后的土地出讓收入?
聚焦水利方向的2011年“一號文件”,正在資本市場相關農業、水利板塊引起熱動。“一號文件”怎么明確加大對水利領域的投入,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據記者了解,“一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從農村土地出讓金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在未來10年,力爭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
穩定投入機制
“一號文件”將加強水利建設放到了統攬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的重要地位,把水利建設提到了一個新高度。
在加強水利建設的投入上,“一號文件”在三方面做了明確指示。第一方面,預算內財政支出要確保農業投入,同時將水利建設作為重點。各級財政性資金對水利投入的總量和增幅要有明顯提高,進一步提高水利建設資金在國家固定資產投資中的比重。
第二方面,水利建設基金籌集政策進一步充實完善,擴大基金來源和規模,延長征收年限,完善有關財政補貼政策。
第三方面,明確從農村土地出讓金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
一位相關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雖然提的是農村土地出讓金收入,但由于目前城市化主要是農村土地的城市化,因此這一提法基本覆蓋整體的土地出讓金收入。
根據國土資源部發布的數據,2010年全國土地出讓金總額高達2.7萬億元,如果2011年延續這個數字,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將達到27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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