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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財政”造就了“征地—賣地—收稅收費—抵押—再征地”的模式,其中地方政府、開發商、銀行成為最大的受益者
■對于城市發展而言,相比起土地出讓所產生的利潤,安居樂業的百姓和欣欣向榮的企業更為重要
20605元/平方米。12月16日,廣州市樓面地價再度被刷新。“看來只有中彩票才能買得起房子了。”聽到這個消息,在廣州工作多年的王先生感嘆。
當前,國內房地產市場運行面臨復雜局面。一線城市房價高昂的頭還沒有低下,部分二、三線城市又出現上漲。不久前,南京、武漢、杭州等地也都出現高價地。為堅決落實調控措施,國土資源部12月19日發出通知,要求堅決抑制少數城市地價過快上漲趨勢。
除了流動性過多、通脹預期增強等因素外,不少人認為,房價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在于有些地方為獲取高額的土地出讓金,采取種種措施,推高地價、推升房價。更有輿論稱,“土地財政”是高房價的罪魁禍首,“土地財政”不除,房價下不來。
該怎樣認識“土地財政”?梳理“土地財政”的來龍去脈,厘清利弊,尋求治本之策,不僅關系到房地產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也關系如何防范地方財政和金融風險,如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問題。
1.土地出讓金收入逐年增多
2009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相當于同期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6%左右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今年土地出讓金已破千億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由于土地供應量約為過去兩年的總和,今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有望突破2萬億元。
近10年來,各地土地出讓金收入迅速增長, 在地方財政收入中比重不斷提升。資料顯示,2001年—2003年, 全國土地出讓金達9100多億元, 約相當于同期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35%;2004年,收入近6000億元。2009年達到1.5萬億元,相當于同期全國地方財政總收入的46%左右。在有些縣市, 土地出讓金占預算外財政收入比重已超過50%, 有些甚至占80%以上。
“‘土地財政’是個俗稱,一般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收入來維持地方財政支出。”中國土地學會副會長黃小虎說,實際上,土地出讓后,地方政府還能獲取包括建筑業、房地產業等營業稅為主的財政預算收入,這些收入全部歸地方支配。僅此兩項就占到地方稅收的近四成。在一些地方,“土地財政”成了名副其實的“第二財政”,有的甚至成了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
附著在土地上的收入,還有名目繁多的費。土地從征用、出讓到規劃建設等環節,土地管理、房產、財政、水利、交通、人防等部門,都會收取不菲的費用。
“如果算上以土地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地方政府的實際可支配收入會更多。”中國人民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葉劍平說,地方政府手中的土地和政府信用是金融機構看好的優質抵押品。近年來,特別是在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上,地方政府獲得的抵押貸款增長較快。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為7.38萬億元。而賣地收入是還貸的主要來源。
拍賣槌一落,少則幾億元多則幾十億元甚至過百億元的收入就來了,土地整理一下,就能到銀行換取大量貸款,哪個地方能拒絕這種“快錢”的誘惑?而要加大投資力度,做大GDP,彰顯政績,恐怕沒有比圍繞著土地做文章更短的路徑了。正是認識到土地的資本和資產功能,越來越多的地方開始走上了以“經營土地”來“經營城市”、“經營發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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