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穩定物價,中央政府開出涉及16個方面的“藥方”,主要措施為加大農產品供應和降低流通成本。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數日前即透露將出臺應對物價上漲的措施,20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
通知稱,自7月份以來,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
中央政府此次穩定物價和保障中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的措施涉及16個方面,穩定物價則主要從保障農產品供應、降低流通成本以及價格監督方面入手,并重申“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通知》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在今年11月底前將貫徹落實本通知的情況報告國務院。國務院將組織督察組赴各地調查了解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和市場物價情況。
穩定物價“國16條”
大力發展農業生產
穩定農副產品供應
降低農副產品流通成本
保障化肥生產供應
做好煤電油氣運協調工作
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
繼續落實規范收費的各項規定
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規范農產品經營和深加工秩序
加強農產品期貨和電子交易市場監管
健全價格監管法規
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價格壟斷執法
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制度
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建立市場價格調控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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