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稀土出口紛爭:中國稱配額政策不違反世貿承諾


    作者:于海榮    時間:2010-11-22





    2011年中國稀土出口政策未必逆轉,不過,中國資源性產品的開采、冶煉、貿易及儲備管理難題仍待求解

      限制稀土出口是否成了中國要挾外界的工具?中外高層近期的頻密表態和2011年中國稀土出口配額申請啟動,使這一話題的熱度不減。

      11月13日,亞太經合組織領導人橫濱峰會期間,日本經濟產業大臣大田章宏(Akihiro Ohata)與中國國家發改委主任張平舉行會談,稀土便是話題之一。據日本共同社報道,張平表示這個問題將會在近期得到妥善解決。

      此前,中國商務部部長陳德銘在法國巴黎曾表示,2011年中國將保持稀土出口量。

      目前的信息顯示,中國的稀土出口政策近三年已有變化,2011年并不形成政策的逆轉。不過,稀土紛爭背后,中國資源性產品的開采、冶煉、貿易及儲備管理難題仍待求解。

      緣起產業調整

      稀土被人稱為“工業的黃金”。此番稀土之爭,最直接的導火索是中國稀土出口配額的減少。

      7月8日,商務部下達2010年第二批稀土一般貿易出口配額,內外資企業配額總量合計為7976噸,不足此前數年同期配額數量的一半。

      配額大幅減少,引起了日本、美國等稀土進口國的不滿。對此,中國政府高層在多個場合表示,中國此舉出于環境保護的需要。

      8月底第三次中日高層對話期間,商務部長陳德銘就表示,中國對稀土出口進行限制是出于既要促進經濟發展,又要保護環境以及國家安全等綜合因素考慮,是“不得已而為之”。

      他同時指出,中國不僅是對稀土出口進行限制,而是對開采、生產、貿易的整個鏈條進行限制,這樣的做法是符合世貿規則的。“總體而言,中國將逐步減少稀土的出口和生產限制,但由于今年上半年出口增幅很大,所以下半年的限制會比較明顯。”

      事實上,中國對稀土產業的調整已有數年。為解決中國稀土企業相對分散、開采方式粗放、環保意識薄弱等的問題,2007年起,中國開始對稀土生產實行指令性規劃,并開始減少稀土出口。《全國礦產資源規劃(2008年-2015年)》中明確規定,對鎢、錫、銻、稀土等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的勘查和開采實行規劃調控、限制開采、嚴格準入和綜合利用,嚴格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年度開采總量指標控制,嚴禁超計劃開采和計劃外出口。到2015年,稀土的年開采總量要控制在14萬噸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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