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五中全會會議公報,“十二五”期間將推進對行政、經濟、財稅、金融、收入分配、社會事業、城鄉等領域的體制進行改革。
十七屆五中全會10月18日閉幕。
會議審議通過有關“十二五”規劃的建議,將成為“十二五”規劃綱要的框架,并成為下一個五年計劃發展的指南。
根據五中全會會議公報,“十二五”期間將推進行政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財稅體制改革、金融體制改革、資源性產品價格和要素市場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會事業體制改革、城鄉改革等領域的改革攻堅。
10月16日,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彭森在2010年中國改革論壇上指出,“十二五”期間,適應經濟發展形勢的變化,結構調整著力點必須從重點調整產業結構轉向全面調整需求結構、城鄉結構、區域結構和要素投入結構等,改革也將涉及全方位結構調整、涉及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等重大任務。
彭森表示,在“十二五”時期,很多深水區改革要啟動,包括全面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財權事權相匹配的體制的財稅改革,以及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
八大改革攻堅
彭森指出,“十二五”期間需要在八大領域的改革取得突破。
首先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這需要轉變政府職能,創新公共服務體制,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和行政層級,完善政府績效考核制度,推進依法行政等方面加大改革的力度,從制度上更好地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快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潔政府。
彭森認為這項改革尤其關鍵,“這既是當前改革之后的一個環節,也是下一步推進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他說。
第二是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這包括要進一步明確國有經濟的職能定位,逐步實現從競爭性領域逐步退出。完善國有資產制度,深化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母公司層面的股份制改革,要大力推進鐵路、電力、電信、石油等壟斷行業的改革,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引入競爭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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