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資條例修改已接近尾聲 工資增長掛鉤企業增長


    作者:耿雁冰 宋旭景 謝文興    時間:2010-08-06





      《工資條例》修改牽動著社會的神經。

      本報記者獲悉,《工資條例》草案(下稱《條例》)修改接近尾聲,何時正式公布尚未確定。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該草案最大的亮點是工資增長需要協商,企業增長要與職工工資增長適度掛鉤。

      而此前有說法是工資增長將與CPI掛鉤。當時有學者指出,與CPI掛鉤難以操作。

      因事關敏感,人社部官員要求目前有關該條例的任何信息均不得外露。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要想了解《條例》草案大致內容,可以查閱去年底深圳出臺的《企業員工工資條例》,“完全是按照《條例》草案的模板寫的,而且非常清晰”。

      企業增長與工資增長掛鉤

      目前這份《工資條例(草案)》的內容主要包括工資決定的方式、最低工資、工資支付、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工資的宏觀調控、工資法律責任等9個方面。

      記者了解到,目前社會各界最關心的是工資增長機制如何確定。

      中國勞動保障報社法律事務中心副主任魯志峰認為,《條例》草案中最大的亮點是工資增長需要協商,企業增長要與職工工資增長適度掛鉤,“將來要工會代表職工來協商,最重要的就是工資增長機制和工資協商這兩塊”。

      而此前曾有消息稱,《條例》草案確定職工工資增長應充分考慮當地CPI因素。對此,幾位參與草案討論的人士未予證實。

      人社部相關人士也向記者透露:“CPI確實是調薪應該考慮的因素,有些地區多年不漲工資,有些地區雖然規定了最低工資,但是調節職工工資分配,最終還是要依靠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學者們的看法是,職工工資究竟能夠漲多少,應該有一個合理的空間作為參考。

      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馬小麗認為,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一是要建制度,即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二是要搭平臺,即開放一個工資增長的科學合理的空間,這才是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前提條件。

      “用工資(勞動報酬)減去法定最低工資,計算出工資增幅的缺口,為勞資雙方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了一個工資增長的新平臺。”馬小麗表示。

      中國勞動保障報社法律事務中心高級顧問白永亮則認為,工資增長與企業增長掛鉤作為一項原則性的提議,在更早的2009年版《條例》中就已經出現。

      “現在的草案里寫出來的只是工會有權利與企業協商工資增長、增長的幅度,但這種協商企業是否必須回應,企業如果不回應有怎么樣的后果,交代得不清楚。”白永亮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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