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理順定價機制,糧食流轉體系亟待市場化重塑


    作者:劉曉忠    時間:2010-07-27





      理順糧價的市場化定價機制

      近日,一份國家糧食局撰寫的關于“糧價上漲”原因的調研報告上報國務院。據報道,這份官方報告明確指出,中儲糧在當前糧價上漲中負有責任,要求及早調整糧食托市收購體系,打破中儲糧獨家壟斷的主體資格。

      雖然國家糧食局坦承未發現中儲糧違規收購小麥、哄抬價格的證據;但承擔糧價維穩和防治谷賤傷農權責的中儲糧,如今卻被質疑哄抬糧價,發人深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等規定,若中儲糧參與了高于最低托市收購價“搶購”糧源,則不免有助漲殺跌之虞。

      當前中儲糧所遭遇的哄抬糧價之質疑,是否源自現有的糧食托市收購體系的中儲糧獨家壟斷之格局?事實上,2010年全國小麥最低收購價預案增加了中糧集團和中國華糧物流集團,非中儲糧獨家壟斷;而當前市價突破最低托市收購價恰發生在中儲糧壟斷地位打破的當下,以不容雄辯的理據表明,壟斷不是主要原因。

      當前需要反思的是糧食托市收購體系自身所難以回避的兩難之局。首先,有關部門以什么樣的最低收購價才能既避免糧價上漲導致真實通脹高企,又避免谷賤傷農導致農民種糧積極性下降,這本身就是一對難以協調的矛盾。今年國家確定的最低收購價顯著低于市價;超過最低收購價就認為是哄抬物價,與其說是對中儲糧行為的質疑,倒不如說應該反思最低收購價之合理性。同樣,若當前最低托市收購價高于市價,表面上避免了谷賤傷農,但由此形成的損失則需國家通過財政補貼和農發行優惠貸款所承擔;而政府財政收入來源于居民繳納的稅費,這意味著最終的結果依然為全體納稅人所負擔。同時納稅人還需要承擔政策性糧庫建設運營費用和龐大的中儲糧等機構員工的薪資福利負擔。

      中儲糧如何履行糧價維穩與防治谷賤傷農,也面臨兩難:在糧食豐產之下,為防治谷賤傷農中儲糧響應政策以最低收購價收購糧食,而這將導致市場上糧食加工企業等無法收購到足夠的糧食,從而導致糧價上漲。事實上,2006年四季度糧價的上漲本身就與中儲糧以最低價托市收購導致市場糧食供應不足,又卻未能及時投放市場緩解供需壓力所致。同樣,在糧食歉收、糧價飆漲下,中儲糧若隨行就市拋售庫存則給人以囤貨斂財、助推通脹之虞;而若低于市價出售則有會產生損害農民利益的質疑。

      由此可見,當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并非僅是打破糧食托市收購體系的壟斷問題,而是改革帶有計劃經濟色彩的糧食托市收購體系,實現糧食流轉體系的市場化重塑。當前糧食價格飆漲或串通哄抬物價等行為的出現,本質上源自于當前糧食市場信息的嚴重不透明,市場內生定價功能的非完整性,以及政府糧價管制對糧食生產和農業資源配置的干擾。近年來,農民撂荒與谷賤傷農交替出現,本身就表明最低托市收購體系是計劃經濟思維下的失范之舉。

      鑒于此,理順糧價的市場化定價機制,疏通糧食信息傳導渠道,不僅可以防治中間商壟斷市場信息的非法牟利,而且有助于避免糧價上漲而農民卻無法增收的被動局面,緩解農民增產不增收下的撂荒行為。畢竟,保障糧食安全,并非是政府控制和影響主糧的供需狀況,而是提高務農收益,刺激農民種糧積極性。(特約評論員 劉曉忠)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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