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淘汰落后產能任務擬5月下發各地


    時間:2010-04-23





      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相關工作方案已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在4月底前分解落實今年目標任務。

      昨天,工業和信息化部(下稱“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局長辛國斌在工信部舉行的一季度工業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作上述表示。

      工信部產業政策司副司長鄭立新表示,近期工信部有關部門和各地工業主管部門就淘汰落后產能的具體指標在進行銜接。爭取5月把各項任務分解到各個省、區、市。

      據辛國斌介紹,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相關工作方案已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在4月底前分解落實今年目標任務。

      此外,工信部當天下達緊急通知,禁止將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爐以煉鑄造鐵為名躲避淘汰,各地要高度重視,采取堅決措施加以制止,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工信部牽頭負責、統籌協調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研究解決淘汰落后產能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今年3月底工信部下達了各地區淘汰落后鋼鐵產能2010~2011年目標任務,但在一些地方開展工作過程中,出現了將國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爐以煉鑄造鐵為名躲避淘汰的情況,嚴重干擾了淘汰落后鋼鐵產能工作,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悖,不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影響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

      根據國務院上述通知確定的目標,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煉鐵高爐、淘汰30噸及以下煉鋼轉爐、電爐。

      其中,2010年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20噸及以下轉爐、電爐。

      工信部緊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對本地區的落后鋼鐵產能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搞清現有落后煉鐵、煉鋼產能基本情況,其中包含生產鑄造鐵的小高爐,在此基礎上核定工信部下達的淘汰落后的年度進度計劃,工信部將根據各地反饋情況,統籌研究后盡快正式下達淘汰落后鋼鐵產能的年度指標。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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