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日前對我國首例“雙反”調查做出最終裁定,決定對進口自美國和俄羅斯的取向性硅電鋼征收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公告決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對進口自美國和俄羅斯的取向性硅電鋼征收相應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其中,美國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7.8%和19.9%,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4.8%;兩家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11.7%和12.0%,未應訴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44.6%;俄羅斯兩家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6.3%,未應訴公司的傾銷幅度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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