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務院:實施七大計劃六大行動 激發活力帶動居民增收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6-10-25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以下稱《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城鎮就業規模逐步擴大,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觀收入分配格局持續優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繼續提高;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持續縮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意見》指出,當前,部分勞動者人力資本積累不足、增收困難,部分市場主體等待觀望,部分地區行業收入增長潛在動能不強,部分收入分配政策指向寬泛、聚焦不夠。為推動解決相關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調整優化收入分配政策,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努力營造激勵奮發向上的公平環境。


      《意見》提出,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等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七大群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推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更多就業崗位,著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體制機制和競爭環境,不斷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帶動城鄉居民實現總體增收。


      《意見》還提出,實施就業促進、職業技能提升、托底保障、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收入分配秩序規范、收入監測能力提升等六大支撐行動。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堅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調節并重,完善勞動、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以就業促進、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財產性收入、收入分配秩序規范、收入監測為重點,制定綜合配套政策,為實現城鄉居民增收提供服務支撐、能力支撐和技術支撐。


      以下為《意見》原文:


    國務院關于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


    國發〔2016〕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體現社會主義本質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在提高發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的基礎上,到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營造激勵奮發向上的公平環境,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各類社會群體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創造社會財富,共享發展紅利,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形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保持持續較快增長,收入分配結構呈現向好趨勢。從放權讓利到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到要素參與分配,適應我國國情的分配制度基本確立,收入分配政策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了各類社會群體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創造社會財富,共享發展紅利,為深化改革開放注入了動力和活力。


      當前,經濟運行的新常態特征更加明顯,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速成長,培育壯大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正在不斷創造出新的就業崗位,為促進城鄉居民收入穩定增長提供了有力支撐。但受國內外多重因素影響,經濟下行壓力也正在向收入分配領域傳導。既要降低經濟運行成本、保持經濟中高速增長,又要提高居民收入、不斷增進人民福祉,實現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增長同步、勞動報酬提高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任重而道遠。同時,部分勞動者人力資本積累不足、增收困難,部分市場主體等待觀望,部分地區行業收入增長潛在動能不強,部分收入分配政策指向寬泛、聚焦不夠。為推動解決相關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調整優化收入分配政策,拓寬就業創業渠道,努力營造激勵奮發向上的公平環境。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發展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強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勵導向,分群體施策,不斷激發全體勞動者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實現經濟增長與居民增收互促共進,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三基本原則。


      堅持多種激勵方式相結合。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并用,綜合運用增加薪資報酬、強化權利保護、優化評優獎勵、提升職業技能、增進社會認同等多種激勵手段,調動不同群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完善績效考核制度,將激勵與考核掛鉤。


      堅持多條增收渠道相結合。多管齊下,不斷拓展居民增收渠道,努力提高工資性、經營性收入,合理提高轉移性收入,有效保護股權、債權、物權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財產權益,著力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


      堅持促增收與降成本相結合。有效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等勞動用工成本和阻礙勞動力流動的制度成本,助力各類市場主體輕裝上陣,增加就業吸納能力,切實將居民收入提高建立在經濟發展質量效益提升、勞動生產率提高、企業綜合成本降低的基礎上。


      堅持鼓勵創收致富與縮小收入差距相結合。在初次分配中鼓勵全體勞動者通過誠實勞動、辛勤勞動、創造性勞動創收致富,同時完善稅收、社會保障等再分配調節手段,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有效抑制通過非市場因素獲利,不斷縮小不同群體間的收入差距。


      堅持積極而為與量力而行相結合。在集中更多財力保障民生的同時,綜合考慮國情、發展階段、經濟周期等因素,制定財力支撐可持續、社會預期可把握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不吊胃口、不養懶漢,切實將福利水平提高建立在經濟和財力可持續增長的基礎上,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創造活力,增強居民收入增長的可持續性。


      四主要目標。


      到2020年,城鎮就業規模逐步擴大,勞動生產率不斷提高,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觀收入分配格局持續優化,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繼續提高;居民內部收入差距持續縮小,中等收入者比重上升,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實現脫貧,共建共享的格局初步形成。


      二、實施七大群體激勵計劃


      瞄準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技人員等增收潛力大、帶動能力強的七大群體,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發展中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推出差別化收入分配激勵政策。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更大市場空間和更多就業崗位,著力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體制機制和競爭環境,不斷培育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帶動城鄉居民實現總體增收。


      一技能人才激勵計劃。


      完善多勞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引導加大人力資本投資,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會地位,大力弘揚新時期工匠精神,培養高水平大國工匠隊伍,帶動廣大產業工人增技能、增本領、增收入。


      完善技術工人薪酬激勵機制。優化職業技能標準等級設置,向上增加等級級次,拓寬技術工人晉升通道。引導企業合理確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促進高等級技術工人薪酬水平合理增長。加大對技能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力度,探索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鼓勵企業采取協議薪酬、持股分紅等方式,試行年薪制和股權制、期權制,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


      貫通職業資格、學歷等認證渠道。統籌考慮技能培訓、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建立職業資格與相應的職稱、學歷可比照認定制度。完善職業資格與職業教育學歷“雙證書”制度。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的職業發展貫通辦法。健全青年技能人才評價選拔制度,適當突破年齡、資歷和比例等限制,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使用機制。


      營造崇尚技能的社會氛圍。定期組織開展全國性或區域性技術大賽或崗位練兵,大力宣傳勞動模范、大國工匠和技術創新人才。鼓勵地方對重點領域緊缺的技術工人在大城市落戶、購租住房、子女上學等方面予以支持。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支持技能人才分享品質品牌增值收益。


      二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


      在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時,加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職業化進程,帶動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


      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增收能力。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納入教育培訓發展相關規劃,支持職業學校辦好涉農專業,定向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完善國家助學和培訓補貼政策,鼓勵農民通過“半農半讀”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職業教育培訓。繼續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等項目,啟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努力提高婦女參訓比例。


      挖掘現代農業增收潛力。鼓勵農民采用節本增效技術,培育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支持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加快建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改進農業保險產品和服務,支持農民發展現代農業。完善農產品初加工補助政策,促進農產品深加工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延長農業產業鏈條。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引導產業集聚發展。推動“互聯網+”現代農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探索農業新型業態。推動農業全產業鏈改造升級,鼓勵農民共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增值收益,增加經營性收入。


      拓寬新型職業農民增收渠道。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持農民工、大學生等人員返鄉創業,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試點。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推進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相關政策和法律規定,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探索將財政資金投入農業農村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加快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多渠道增加農民集體和個人分享的增值收益、股權收益、資產收益。


      三科研人員激勵計劃。


      深化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激勵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通過工資性收入、項目激勵、成果轉化獎勵等多重激勵引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工作,激發科技創新熱情。


      完善工資水平決定機制。在加強行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基礎上,探索建立體現行業特點的高校、科研機構薪酬調查比較制度。鼓勵科研事業單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員實行協議薪酬。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保障科研人員的合理工資待遇水平。


      改進科研項目及其資金管理。發揮科研項目資金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引導作用。全面取消勞務費比例限制,調整勞務費開支范圍。完善間接費用管理,項目承擔單位結合一線科研人員實際貢獻公開公正安排績效支出。改進項目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辦法。下放科研項目部分經費預算調整審批權,砍掉科研管理中的繁文縟節,推行有利于人才創新的經費審計方式,充分尊重智力勞動的價值和科研規律。


      健全績效評價和獎勵機制。深入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完善單位內部科技成果轉化中對科研人員進行現金和股權、期權獎勵辦法。實施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探索完善科研人員股權獎勵個人所得稅遞延納稅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資金、資源支持職工創新,營造寬容失敗、勇于突破的創新氛圍。鼓勵社會資本設立專項獎勵基金,補償優秀科研人員的智力投入。多渠道募資,加大對基礎性和前沿性科研課題的長期資助力度,加大對青年科研人才的創新獎勵力度。對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智庫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加大對科技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四小微創業者激勵計劃。


      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健全創新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引導和支持小微創業者在“雙創”中實現創收致富。


      清除創業壁壘,提升創業參與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推動“一址多照”、集群注冊等住所登記改革。優化審批流程,推行“一表申請、一窗受理、一次告知”。


      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創業成功率。支持并規范多層次、專業化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建設一批高水平的“雙創”示范基地。完善通過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評審優惠、預留份額等方式對包括初創企業在內的小微企業加大扶持力度。落實扶持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對創業失敗的失業登記人員及時提供各種就業服務。


      探索創業成果利益分配機制。進一步完善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的制度規則。研究完善商業模式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研究制定文化創意等創新成果保護辦法,加大小微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力度。加快建設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服務機制。依法查處壟斷行為,鼓勵龍頭企業與小微創業者探索分享創業成果新模式,支持有實力的企業承擔技術服務、信息服務等公共平臺功能。支持自由職業者的智力創造和高端服務,使其能夠獲得與智力付出相匹配的合理回報。


      五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激勵計劃。


      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進一步穩定預期、優化環境,激發企業家創業熱情,推動經濟增長、就業增加、效益提升、職工增收實現良性互動。


      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激勵方式。完善對組織任命的國有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激勵機制,合理確定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研究制定在國有企業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的指導意見,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采取多種方式探索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穩妥有序推進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探索通過實行員工持股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


      強化民營企業家創業激勵。消除各種隱性壁壘,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問題,鼓勵民營企業家擴大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堅持依法平等保護產權,嚴肅查處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合法經營、合法收入的行為,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穩定的法治化環境。規范司法程序,嚴格執行先定罪后沒收或處置嫌疑人財產的規定,最大限度減少對涉案非公有制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減少對企業點對點的直接資助,增加普惠性政策,促進公平競爭。


      六基層干部隊伍激勵計劃。


      完善工資制度,健全不同地區、不同崗位差別化激勵辦法,建立陽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調動基層干部隊伍工作積極性,同步完善相關人員激勵機制。


      完善工資制度。提高基本工資在工資性收入中的比重,落實基本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完善作為激勵手段和收入補充的津貼補貼制度。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根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物價消費水平等差異,適當參考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將規范后的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納入地區附加津貼,實現同城同待遇。推進公務員工資調整制度化,定期開展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


      健全差別化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公務員績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工資收入掛鉤。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強化省級政府統籌調控責任。賦予地方一定的考核獎勵分配權,重點向基層一線人員和業績突出人員傾斜。完善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充分發揮職級對基層公務員的激勵作用。


      明確福利標準和保障范圍。明確應享有的各項福利待遇名稱、發放標準及發放范圍。推進公務員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規范改革性補貼,形成以貨幣福利為主,實物福利為補充的福利體系,實現陽光透明操作,接受社會監督。符合條件的鄉鎮公務員可以按規定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為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醫務人員就近提供公租房保障。


      七有勞動能力的困難群體激勵計劃。


      鼓勵引導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中具備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者提升人力資本,主動參加生產勞動,通過自身努力增加收入。


      推進產業扶貧濟困。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強化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深入實施電商、旅游、光伏扶貧工程。加大對貧困地區農產品品牌推介營銷支持力度。引導和支持貧困地區青年通過發展電子商務增收致富。


      建立低保與就業聯動機制。鼓勵、引導具備就業能力的困難人員積極就業,增強其就業動力。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具備勞動能力、勞動條件但未就業的低保對象,無正當理由連續3次拒絕接受有關部門介紹的與其健康狀況、勞動能力相適應的工作的,可減發或停發其本人的低保金。


      完善相關專項救助制度。加強專項救助制度與低保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在重點保障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的基礎上,將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向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低收入家庭或其他有特殊困難的家庭延伸,形成階梯式救助模式。


      轉自: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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