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11月22日發布關于修訂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GDP)數據的公告,依據我國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國家統計局對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初步核算數進行了修訂。
公告發布的主要結果為:2018年國內生產總值為919281億元,比初步核算數增加18972億元,增幅為2.1%。修訂后的第一產業增加值為64745億元,比重為7.0%;第二產業增加值為364835億元,比重為39.7%;第三產業增加值為489701億元,比重為53.3%。
GDP因何進行修訂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李曉超:根據我國現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我國的年度GDP要進行兩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每年年初都要公布上一年的GDP。第二次是對GDP的最終核實,主要是根據年度數據資料、財政決算資料和部門行政記錄等,每年年底都要對上一年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當遇到經濟普查年份時,還要根據經濟普查提供的更為全面和翔實的數據對當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2018年是經濟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涵蓋我國境內從事第二、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目前,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已圓滿完成,并為GDP核算提供了范圍全面、內容豐富的基礎數據。國家統計局依據經濟普查數據和相關部門資料按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對2018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修訂后變化幅度有多大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修訂后的2018年GDP與2018年初步核算數相比,總量和幅度分別增加18972億元和2.1%。與前三次經濟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修訂幅度最小。
2018年GDP數據修訂后,三次產業結構有所變化。第三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進一步提高。具體情況是:第一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為7.0%,比初步核算數降低0.1個百分點;第二產業增加值比重為39.7%,比初步核算數降低1.0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增加值比重為53.3%,比初步核算數提高1.1個百分點。
對今年GDP增速有何影響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根據我國現行GDP核算方法規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關指標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說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時,將以2018年GDP修訂數為基數,利用不同行業相關指標增速核算。因此,盡管2018年GDP修訂數在總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對2019年GDP增速不會產生明顯影響。從過去三次經濟普查的情況來看,數據修訂對隨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沒有產生明顯影響。
GDP歷史數據是否修訂
國家統計局核算司負責人:按照我國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國際通行做法,當發現對GDP數據有較大影響的新的基礎資料,或核算方法及分類標準發生變化時,需要對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后,國家統計局將根據2018年GDP修訂結果對GDP歷史數據進行修訂。此外,由于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采用了2017年制定的新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在對GDP歷史數據修訂時,還要對有關行業數據進行修訂。由于工作量大,GDP歷史數據修訂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GDP歷史數據修訂完成后,將以適當方式對外公布。(記者 張翼)
轉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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